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呢?这个问题要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钱是谁出的,有没有书面约定。
看买房时间,如果房子是你结婚后买的,只要没签协议,不管谁出钱买房,哪怕只写一个人名字,就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举个例子你们婚后一起攒钱买房,房本上就算只有你老公名字,你也有一半。如果房子是你结婚前买的,也登记你自己名下,且用个人财产支付,这属于个人财产,和对方无关。但要注意,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收益。
看谁出的钱,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结婚前买的,房本上也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算是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结婚后买,且没有明确约定只给自己孩子的话,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双方父母结婚后买的,就算只写一方名字,房子还是要按出资比例共有哈。举个例子,男方父母出80%,女方父母出20%,法院可能判房子给出资多的一方,但补偿比例不一定是20%。
要注意的2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你结婚前只付了首付,婚后用工资(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款的话。离婚时房子产权还是归你,但是共同还贷的钱和对应增值的部分,要补偿给对方。
比如你买的房子原价100万,婚后还了30万贷款,现在涨到150万,对方可能分到22.5万。
房屋增值部分=150-100=50;
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50Х(30/100)=15
补偿金额=(共同还贷部分30+对应的增值部分15)/2=22.5
第二种情况,婚后房产证加名,房子自动变成共同财产。如果感情破裂,对方可能分走一部分,所以加名前最好签协议约定份额。
说到底,房产证的名字只是形式,主要还是看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和是否有书面约定。所以建议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的话,还是签个协议明确归自己子女个人所有,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父母辛辛苦苦赚的钱打了水漂。如果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话,要保留还贷记录等,离婚时可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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