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跨国婚姻日益普遍,涉外离婚案件数量也随之攀升。
如何在国内办理涉外离婚,夫妻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在国外登记结婚的,现在是否可以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原本在国内登记结婚,但是现在国外工作居住,是否可以通过国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呢?
在国外登记结婚,一方现在居住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居住,想离婚该怎么理呢?
你是否也面对涉外离婚问题烦恼不已,不知道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很多离婚夫妻的实际情况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司法制度以及复杂的程序问题,这类案件处理起来远比国内离婚案件更为棘手。
今天,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娄雪莉律师将为您深度解析涉外离婚案件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一、哪种类型属于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离婚纠纷。这里的“涉外因素”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涉外
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一方为华侨、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例如,中国公民与美国公民缔结婚姻后产生的离婚纠纷就属于此类。
2.婚姻缔结地涉外
婚姻关系在国外缔结。像一对中国情侣在法国巴黎注册结婚,之后若产生离婚诉求,也属于涉外离婚案件。
3.法律事实涉外
引起婚姻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夫妻一方在国外工作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引发离婚诉讼,这里的婚外情行为作为导致婚姻关系变更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也属于法律事实涉外的情形。
二、涉外离婚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起诉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材料,如护照、身份证等;需特别注意的是,在国外形成的证明材料均需办理认证手续。
2.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文件,若在国外登记结婚,需提供经过相关手续认证的结婚证明。
3.子女相关材料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同时,还需提供子女目前的生活状况、抚养意愿等相关材料。
4.财产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财产的产权证明、购置合同、银行账户信息等;如有债务,还需提供债务凭证。
5.离婚起诉状
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并陈述事实和理由,包括婚姻状况、感情破裂原因等。
6.授权委托文件
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出庭,需提供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的律师或代理人代为诉讼。
三、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较为复杂,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一般而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于涉外离婚,还有特殊规定。
若夫妻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国内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例如,李先生常年居住在国内,其妻子王女士在国外工作,若两人离婚,李先生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若王女士在国外法院起诉,李先生在国内法院起诉,受诉的国内法院同样有权管辖。
四、不同类型的涉外离婚程序如何处理
1.在国外登记结婚能否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夫妻,无法在国内通过协议离婚,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离婚事由,如结婚证、夫妻感情不和的相关证据等。
例如,赵先生和孙女士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感情破裂,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此时赵先生可向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感情不和的聊天记录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在国内登记结婚,现国外长期居住能否在国内法院办理手续?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国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若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一方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
例如,周先生和吴女士在国内登记结婚,之后二人前往国外工作居住,后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若他们能协商一致,可回国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若协商不成,周先生可向国内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相关材料,由法院审理判决。
3.在国外登记结婚双方各自在国内和国外居住如何办理离婚?
国内的一方可向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外交途径或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方式向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国外的一方可委托国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
例如,郑先生居住在国内,其妻子陈女士在国外,二人在国外登记结婚,现想离婚。郑先生可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通过合适方式向陈女士送达文书。陈女士若无法回国,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并将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书面意见提交给法院,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审理并判决。
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国外一方通过公证、认证等程序,将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离婚协议书、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寄回国内。
国内一方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度过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但由于一方在国外,办理公证认证等手续可能较为繁琐,耗时较长。
五、娄律师温馨提醒
涉外离婚虽然复杂,但只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流程办理,就能顺利解决离婚问题,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涉外离婚案件处理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帮助您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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