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征收涉及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因此征收土地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批,书面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征地批文。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批准文件有多重要。

作为被征收人,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依法取得了征地批准文件呢?
第一,向征收方索要。在征收过程中,不管是占用土地还是拆迁,征收方都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来证明征收方进行土地征收的合法性。那么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没有看到征地批复文件,可以向征收方索要,要求其公开相关文件。

第二,回忆自己是否见到公告,在相关文件上签过字。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于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要经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确认,如果认为确实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的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都是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所以作为被征收人,如果从来都没有见过相关的文件,更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过字,那么征收方要不就根本没有批文,要么就是不合法的批文。

第三,可以去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查证。土地征收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向公开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
征收方有征地批文,征收土地就一定是合法的吗?并不是,征收批文是有时间期限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因此,征地批文是有期限的,如果用地单位在取得征地批文两年之内,没有实施具体的征地行为,征地批文就会自动失效。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土地批文十分重要,土地征收涉及到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仔细审查征地批文是否合法,如果您无法确定批文是否合法,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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