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户籍新政干货满满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 通讯员 吴攸 陈远航

今年5月1日,《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正式实施。父母投靠落户年龄将不受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可以设立集体户……其中不少便民惠民条款吸引了社会的目光。

据了解,《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自2008年7月1日实施,迄今已近12年,为规范户口登记管理提供指引,同时也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其间,一系列法律及相关政策公布实施,户口登记管理实践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对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口规定》条款数由九十条增加到一百四十八条,是现行法律及政策的集中展现,是原《户口规定》实践的总结、延续和提升,基本涵盖了整个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让办理条件更明晰,申报材料更简便,审批程序更规范,服务群众更优质,减负效果更明显,监督管理更有力。

开户落户条件放宽

“太方便了!5分钟不到就帮我办好了这项业务,真是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难题!”近日,在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城公安窗口,市民陆女士成功办理儿子的户口迁移业务,直夸公安机关政策好、办事效率高。

原来,陆女士的儿子今年27岁,原户籍所在地在普陀鲁家峙。为了让孙辈读书方便,陆女士便想把儿子的户口转移至新城。现场,民警核实登记后很快便完成了业务。

“按照以前的户籍规定,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才能投靠成年子女,现在取消了年龄限制,可以直接来投靠。”舟山新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丹颖介绍说,现在,户籍新规大幅降低了城镇地区的落户条件,不仅取消了落户的年龄限制,也放开了四代以内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只要有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户主同意便可落户。此外,新规还允许在城镇地区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新实施的《户口规定》努力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不仅放宽老年人投靠子女的落户年龄条件,还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为闯荡城市的年轻人提供便利。

近年来,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速度逐渐加快,大学生毕业后更愿意留在毕业城市工作发展,因为在当地既无住房又无亲属投靠人员,集体户口成为大多数年轻人解决落户问题的第一选择。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工作单位并不满足办理集体户口的条件,这也使得许多年轻职员因为无本地户口而造成诸多不便。

《户口规定》不仅将原来的集体户口设立条件从单位有集体宿舍放宽到有房屋,还推出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新政,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增设了部队集体户,使得大学毕业生踏入社会的实际落户问题得以解决,解除了后顾之忧。

“这将满足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的需求,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优化浙江省的营商环境。”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孙芝芳说,尽管设立集体户口的条件放宽,但群众关心的购买酒店式公寓落户问题仍需满足一定条件。购买酒店式公寓的房主想要迁入集体户,必须具备“本市无住房”“无投靠亲属”等前提条件。按照优先落户本人住宅、投靠亲属的顺序进行,如上述条件都不符合,最后才能迁入集体户。

同时,以往集体户口个人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登记卡,使用极为不便。如今,《户口规定》第一百一十条推出了集体户成员申领居民户口簿制度。

能减则减流程优化

丽水市云和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的窗口非常繁忙,在行政许可科工作了34年的民警章程一天最多要接待近700名群众。

“今年,省公安厅出台新修订的《户口规定》,管理机制更完善,服务举措更全面更优化。”章程感慨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老百姓日子越来越好。”

此次《户口规定》改革,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简化审批办事流程,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在缩减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全面全新再造流程等方面干货满满。

比如《户口规定》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原则,制定了户口登记事项全流程办理程序,明确了申报受理、审核审批、流转送达、确认告知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办理要求、文书式样,规定了依职权注销和迁移户口、撤销户口登记事项、撤销重复户口、查询信息的办理程序,推出了将原设区市公安局审批的变更性别和民族成分、更正干部生日期等审批权,委托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等一系列简政放权举措。

同时,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不断进行,推出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等便民服务措施也成为了此次《户口规定》修改的一大亮点。

过去,记载迁移事实、证明迁移人身份需要使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和迁出地公安派出所之间两头跑,手续十分繁琐。同时,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采用列举式,比较笼统,办理时容易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予受理等问题。

如今《户口规定》明确停止使用迁移证件,浙江省范围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不再使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简化办事流程(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同时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有欠缺的,实行容缺受理;能够引用政务共享信息的,不再需要另行提交;对当场办理的事项,不再需要提交复印件。

拓宽渠道提升服务

5月1日,《户口规定》实施第一天,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上午8点30分行政审批科窗口就排了长队,十多位市民已经等待办理身份证、户籍等相关业务。徐先生就成了享受新政红利第一人。

“几天之前在手机上就看到户籍改革的信息,一直等着今天来迁我小孩的户口。”徐先生说。短短几分钟,徐先生就顺利办完户口迁移业务,他高兴地说:“这下踏实了。”

这样的速度与服务,在新政策实施后已成常态。无论是放宽条件还是降低门槛,为群众生活带来利好消息的同时,无疑也提升了户口服务的质量。此次《户口规定》的修改推出不少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措施,更好地优化了户口管理登记办事服务。

例如《户口规定》中推出的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意思是申报市内迁移、变更更正、死亡注销等部分户口登记事项的,可以向设区市范围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提交申报材料。群众异地申报的事项,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流转,实现跨辖区受理、审核、审批、办理,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户口规定》中“让群众少跑腿”的还有一系列与身份证有关的条款。公民日常生产生活中身份证必不可少,尤其信息时代身份证关联数据庞大,相关服务更要安全便捷,《户口规定》便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覆盖面。

“绿色通道”是为参加中考、高考、职业资格考试、重大比赛等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的一项申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户口规定》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只要提供急需用证的凭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享受在最短时间内受理、签发、制作、快递等优先服务。

此外,记者也看到《户口规定》中指出,今后凡在浙江省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浙江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

而在浙江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目前,此项便民服务措施只适用于本省户口的申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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