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吴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吴晨

吴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名家简介

吴晨,民商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业规则委员会副主任、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欧盟协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专家。

1993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师从社科院法学所孙宪忠教授。2015年赴美国福坦莫大学法学院(Fordham Law School)访问学习一年,专攻律师执业规范和联邦民事诉讼程序。2017年在何德旭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应用经济学。

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并成为执业律师,具有26年律师执业经验。具有多年从事商事诉讼、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和谈判的经验,成功代表委托人处理过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具有多年企业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经济学专业理论功底,为国企、民企、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文化出版单位提供合规审查、专项问题调查等服务,指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合规运营、提高诚信竞争力、减少法律风险。

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和海外律师同行有着广泛的联系。成功代理了多起中国企业和海外大型跨国公司之间的诉讼、仲裁案件,有力维护了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认定为涉外领军人才,并担任中国欧盟协会理事、全国律协外事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擅长领域:

商事合同纠纷

国际贸易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停车位置示意图: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仲裁员:吴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电话:0451-82815701 82815702

传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抚顺街1号

Email:hrbzcw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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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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