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邻居因房屋漏水闹上法庭,被告为何“心服口服”?

两邻居因房屋漏水闹上法庭,被告为何“心服口服”?

“法院耐心调解、公正裁判,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被告杨军(化名)面对主审法官如是说,并当庭履行了赔付义务。至此,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杨军(化名)与付鹏(化名)是上下楼邻居。2019年,付鹏发现自家房顶出现渗漏,找楼上业主杨军沟通,杨军坚称家中没有漏水,双方沟通无果。2021年6月,付鹏家中突现大面积渗漏,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顶部和墙面被水浸泡,灯具、家具、床品被水浸湿,地面大量积水。经物业公司检查,确认是楼上业主阳台漏水所致。付鹏要求杨军立即维修,杨军认为是原租客所为,与自己无关。物业公司协调无果,为避免继续渗漏,关停了杨军的水阀,杨军认为付鹏故意让物业停水,造成自家房屋无法出租,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经物业、社区、民警多次协调,杨军仍不配合,付鹏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

莲湖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赵海涛及时组织双方见面调解,法院查明漏水原因是杨军家中洗衣机进水管老化破裂,导致发生跑水继而造成渗漏,法院敦促双方协商赔偿,付鹏主张漏水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物品损失和精神损失,要求杨军赔偿25000元,杨军认为浸湿物品可以修理,墙面可以粉刷,床单被褥可以洗涤,损失不会超过800元,应由原租客赔偿。双方分歧过大,致使调解无果。付鹏申请财产损失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察后,出具了评估意见,评定付鹏的装修损失为5882元,物品损失为17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杨军室内洗衣机进水管破裂跑水,导致付鹏房屋被水浸泡,杨军应当进行赔偿。因漏水情况严重,房屋修复需较多工序,产生的材料、人工等费用较多,鉴定机构评定的损失数额符合当前商品房装饰装修市场的价格标准。作为相邻权利人,杨军在发生漏水后,本应积极配合修缮,妥善协商赔偿,但杨军不予配合,致使矛盾纠纷扩大,成本费用增加,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应由杨军承担。遂判决杨军立即修复房屋漏水点,向付鹏赔偿财产损失7587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以及鉴定评估费用。宣判后,杨军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西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7日,杨军来到莲湖法院枣园法庭,表示服判息诉,并当庭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地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年来,莲湖法院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法治引领、矛盾化解、司法保障等作用,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多方共赢和法律效果最大化。

作者:赵海涛(西安莲湖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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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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