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一人大代表法庭上抓烂律师脸 被拘10天罚1万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 李东方) 法院开庭是很严肃的事情,作为旁听席上的人应该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律权威。可最近,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时,旁听席上的男子竟然冲了上去,在法庭上抓烂了对方律师的脸。

记者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昨天上午,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妨碍民事诉讼,给予严重扰乱法庭庭审秩序的长安区人大代表兰某拘留十天的处罚。今天(3月28日)上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记者见到了当事法官,她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3月23号,当时他们正在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案件,当时打人者兰某以原告方项目工程负责人的身份正在旁听席上旁听。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罗艳琴:“当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的时候,被告委托代理人正在辩论发言,但是坐在旁听席上的兰某冲到被告委托代理人面前,骂了一句,并上手抓了被告委托代理人的脸,致其面部受伤。当时审判人员看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制止了兰某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训诫。”

当法院作出对兰某拘留十日,罚款一万元的决定后,兰某这时自称是长安区人大代表。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代表法》,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如果是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在长安区人民法院报告了有关情况后,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暂停兰某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人民法院随即对兰某进行为期十天的司法拘留,并处以10000元罚款。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罗艳琴:“在案件每一次开庭之前,书记员都会向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宣布法庭规则。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情形,法院可以训诫、拘留,也可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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