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错是非中的破坏军婚罪

事件一

前些日子有个关于婚姻的刑事咨询,当事人睡了军嫂,戴绿帽的军人要通过司法程序把他弄进去,他妻子半夜打电话过来求助,看朋友圈估摸着孩子刚出生,还是想挽救这个家庭。

从刑事角度来看,本案中,有两种罪名这个“隔壁老王是”涉嫌到了的,一个是重婚罪,一个是破坏军婚罪。

从想象竞合的角度来看,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年刑期3年,高于重婚罪的2年,从重处理走破坏军婚罪的可能性比较大。

从举证难度来看,要证明长期稳定的以夫妻名义生活比较困难,不是说出轨就犯罪了,而破坏军婚只需要知道对方是军嫂并且睡了就行。

从立案难度来看,两种罪名都是公诉罪名,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婚罪而言,司法对私权的介入存在保守空间,进入刑事程序的难度不小;对于破坏军婚罪而言,部队生涯的同理心以及对军人的侧重保护,立案相对轻松。

此外,我可以分别说说对两种罪名的看法:

对错是非中的破坏军婚罪

【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妻四妾在封建社会或许是合法的,但在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国家,会遭到法律的惩罚。重婚罪的犯罪状态有两种,一种是前婚登记婚,后婚登记婚,构成犯罪,另一种是前婚登记婚,后婚事实婚,一方与小三长期稳定的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也构成犯罪。

“出轨”,一般只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一方与小三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生活在一起,生育了子女,是有可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从而构成重婚罪的。

【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军人保家卫国,看守边疆,平日聚少离多,维系婚姻关系不易,你跳出来做隔壁老王,绿帽给人带,不仅不道德,而且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也要提醒各位姑娘一句,嫁给军人,相对普通人,在某种意义上,就丧失了离婚的自由,就算正常的协商、诉讼途径,离婚难度也很大,所以,选择前需要慎重,选择后需要坚守。

事件二

趁张馨予与何捷的新婚热度还在,可以抛开立场,聊聊对“破坏军婚罪”的反对意见:

1.

本罪保护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通奸,受刑法规制。

那现役军人之间的通奸呢?答案是不作为犯罪处理。

于是,问题来了:当现役军人相互出轨时,现役军人的配偶成了弱势群体。

原本在我国,离婚就不是易事,《婚姻法》第33条又对军人离婚作了特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偶尔的“出轨”,一般很难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重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在面对头上的绿光时,只要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可能就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掉双方婚姻关系。

这是不公平的:立法的预防作用,应当从人性的角度制定,而不该偏信于职业。我相信军人的优良作风,也相信感情在长期分居状态下的脆弱。

对错是非中的破坏军婚罪

2.

破坏军婚罪的本质,是以牺牲掉现役军人配偶的自由,来对军人服役进行法律上的保障的。

说实话,普及“破坏军婚罪”、“与军人离婚困难”的法律常识,造成的结果就是:婚恋市场上,姑娘小伙用脚投票,军人婚恋更难。

别看微博上家国情怀爆棚个个热泪盈眶,真实的选择可能诚实多了,毕竟生活是两个人的。

那么,如何捍卫服役军人们的婚姻呢?让姑娘们一听对方是军人后不再畏手畏脚勇敢追爱呢?

答案是国家出钱出力,保障好军人的正常休假、探亲权利,做好家属公寓等基础设施建设,用财政来尽可能的规避掉分居的程度,实现军队生活的福利普及,而不仅仅只是荣誉以及法律。

政府收了税,所要实打实承担的责任,不能丢在普通公民身上,靠他们的牺牲逃避。

3.

立场在讨论中其实是不重要的,就如我用的是“现役军人配偶”,而非单指“军嫂”。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3-09-14
下一篇 2023-09-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