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非所积极开展证券法律服务业务

近日,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项目、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先后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近几年来,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紧扣当地发展经济、投资融资的法律服务需求,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在坚守传统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的同时,成立以合伙人、副主任孙俐律师为主项目人的证券法律服务专业小组,积极开拓证券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为当地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该所证券法律服务专业小组已经先后完成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计划,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盐城市大丰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盐城市大丰区高鑫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的发行申请、上市转让、债券回购和赎回、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解锁、注销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发行人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就每个项目相关事实和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论证并出具数十份法律意见书,为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近40亿元。该所的证券法律服务专业小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上述项目出具的数十份专项法律意见书没有因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而被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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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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