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之窗1月14日讯: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普及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知识,增强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滕州市司法局联合滕州市妇联在张汪镇设立滕州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张汪工作站(以下简称张汪工作站),发挥村妇女干部在参与“平安张汪”建设、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春风化雨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调解工作注入“巾帼力量”。
严选调解队伍,筑牢调解根基
张汪工作站调解员在全镇范围内,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选聘条件,要求参加参选人员需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最终人选由张汪司法所和镇妇联进行审核确定,并颁发聘任证书,持证上岗。目前,巾帼调解员聘任工作全部完成,共计聘任巾帼调解员88名,实现乡镇、总支、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巾帼调解员对基层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工作优势,同时她们感情细腻,能够耐心的倾听群众的诉求、能够细心的分析矛盾的因果,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又比较理性,能够引导群众换位思考,以理服人,在春风化雨中解决矛盾纠纷。自2020年以来,累计化解妇女儿童各类矛盾纠纷16起。2020年8月11日,张汪司法所联合镇妇联共同调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8月7日,当事人张某某来到张汪司法所,反映他要和妻子王某离婚,妻子王某不同意,无奈之下就来到司法所,希望给与帮助。张汪司法所接到申请后,通过镇妇联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张某某妻子王某,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劝解。工作人员和妇联的同志看到张某某妻子王某怀有身孕,行动又不便,情绪不易激动之后,在调解过程中,妇联调解员以唠家常的形式详细的了解了当事人家庭生活环境、经济情况,掌握了基本情况。经张某某、王某陈述,两个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有时候妻子王某甚至对丈夫张某某大打出手,时间一长就让张某某产生了离婚的念头。调解人员了解到这一问题后,从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双方解决纠纷的方式、夫妻的相互包容、家庭的和谐幸福等方面分别对当事人张某某、王某进行了劝解、疏导。经过调解人员耐心地劝解,妻子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做法的错误,愿意改正,并真诚向张某某道歉,丈夫张某某也接受了妻子王某的道歉,愿意继续共同生活,日后和睦相处,最后双方重归于好。


丰富调解平台,渗透巾帼力量
为充分发挥“巾帼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滕州市司法局张汪司法所在完善镇、总支、村三级“巾帼”调解网络的基础上,丰富调解平台,主打品牌特色,依托张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和善调解室”等组织或品牌,实现巾帼力量向基层渗透。截至目前,已累计接待离婚咨询17对,辅导17对,辅导率100%,劝和11对,劝和率64.7%。通过邀请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共在张汪镇政府、张汪法治文化广场、杨楼村文化广场等地方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讲座10次,以《民法典》为主,从结婚、婚姻登记制、离婚、抚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在多次活动中,累计发放书籍800余本,宣传单页2000余份。

践行“法德一体”,传递巾帼温度
“巾帼调解员”以其特殊的身份和能力优势,成为“平安张汪”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巾帼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培训工作张汪司法所与妇联共同负责,以“三八”妇女节和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为契机,采取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心得分享等形式,对巾帼调解员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集中培训。通过讲授法律法规政策、人民调解方法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全面提高巾帼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巾帼调解员”法治宣传作用。将巾帼调解员作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 | 滕州市妇联
编辑 | 枣庄之窗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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