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引纠纷 高效调解化矛盾

来源:中国法院网

  9月22日上午,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许某和王某系二婚,虽然二人属于重组家庭,但在婚后共同生育一子,小家庭也逐渐走上正轨。但由于王某对许某无端的猜疑,二人之间产生了隔阂,双方开始分居,让许某对这段感情失去了信任,于是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联系进行沟通。在庭审过程中,王某表示同意离婚,但是二人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承办法官考虑到通过判决方式解决本案不能真正化解双方冲突,甚至可能使双方关系更加恶化。通过承办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许某与王某都同意各让一步,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某抚养监护,许某按月支付抚养费。

  法官提醒:

  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两个人怀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缔结婚姻关系,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了难以化解的矛盾的时候,在妥善处理婚姻关系、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后,双方亦有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的权利,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彭泽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等各类涉民生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下一步,彭泽法院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力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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