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协议“离婚”转移财产,被判拒执罪并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新京报讯(记者 徐杨 李阳)新京报记者获悉,12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总结回顾了2022年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对明年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发布了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在浦某与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浦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某建设公司向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返还工程款60万元。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浦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15年依法终结该次执行程序。2021年5月,园区法院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浦某财产线索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浦某仍拒不履行。

法院查明,浦某在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先后与配偶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和一辆奥迪轿车,为了抗拒法院执行,浦某与其配偶协议离婚,并放弃房产所有权,将房产转移登记至配偶一人名下。园区法院认为浦某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2年,浦某自动投案,并将本案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2022年11月,园区法院认定浦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执行人浦某为了抗拒法院执行,采用协议离婚的方法,将夫妻共有财产转移到配偶一人名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并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了拒执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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