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法院的义务还是你的义务?
调查取证到底是法院的义务还是当事人的义务呢?很多证据没有办法调查取证或者没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那么根据打官司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会面临很多不利的后果。法院有没有义务自己主动依职权主动去调查取证呢?实践中不少的证据法院都是有义务主动去调取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6条有明确规定五种情形:
·第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二涉及到身份关系的;
·第三涉及到环境、公众消费权益等公益诉讼的;
·第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
·第五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情。
那么如果你需要调取的证据不在这五种情形之中,那么法官是不能依据职权主动调取的。即使调取了也是违反中立裁判原则的,所以调查取证不要错过申请的时间,否则会导致不利的后果甚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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