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一)

大连市法律援助通过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为给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工作,近段时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每日法律咨询数量达到近300件,主要内容涉及防控疫情期间劳动人事、合同纠纷、民事纠纷、消费维权等问题。在咨询回复过程中,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热线律师将市民普遍遇到的法律问题分别整理出来供市民参考,让疫情防控期间法律咨询更加人性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是怎样帮助大家解决问题的!(第一期)

——法律咨询案例 ——

01

咨询问题

我经营一家生鲜超市,由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来过我的超市,超市已停业,停业期间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该确诊患者承担?

律师解答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要求超市停业等,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配合,若有确凿证据证明该患者明知其已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仍然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或者隐瞒其病情而到超市购物,导致该超市产生损失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向该患者要求赔偿损失;否则无法向该患者直接追究责任。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杨静萍

02

咨询问题

其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违法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在王女士被隔离期间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王女士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其隔离期限届满之日,且用人单位应当向王女士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林红

03

咨询问题

疫情当前,找工作变得非常困难。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单位却也因为疫情影响调整工作模式,导致工资欠发甚至失业。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家计,不得已使用信用卡填补现金空缺,又因疫情影响长期存在导致信用卡透支无法按时还款,是否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律师解答

疫情导致入不敷出确实是客观情况,但信用卡签发之时,用户已与银行就该信用卡的使用达成协议,用户应当遵守该协议并按期足额还款,当超期或无法足额还款时,则按照相关协议将可能承担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或者面对被诉之不利结果,严重者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部分银行也出于对这种特殊情况的理解,存在与客户协商的可能,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延长还款时间,或者对利息、罚息、复利等进行一些调整或减免。为了尽量减少不利后果,最大限度争取减少损失,律师建议:1.及时与银行积极沟通,获得银行关于疫情的最新规定,了解是否可以就延期还款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积极达成延期还款的方案;2.在办理信用卡时,主动认真了解还款周期,以及银行关于特殊情况下的还款措施,合理计划还款方式和借款金额;3.量入为出,适度消费,世事不能尽料,与其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不如在平时便保留存款、节流的良好习惯,在面对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便更能从容面对,减少损失和可能遇到的麻烦。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潘秀丽

04

咨询问题

其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律师解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违法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在王女士被隔离期间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王女士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其隔离期限届满之日,且用人单位应当向王女士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林红

05

咨询问题

王女士租赁商铺经营,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几无收入,致使交纳租金困难,多次与房主协商缓交未果。现房主以未交租金为由,与王女士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即腾退房屋,并承担违约金。纠纷如何解决?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

疫情面前,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最高法院已出台涉疫纠纷的指导意见,不能以未按约支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的,在减租及延期支付租金等方面,根据公平原则参照有关政策进行调解变更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其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因此,对于本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如变更交纳房租的时限、适当减少房租等等方式。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热线律师—彭晓昕

【法律服务专栏】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您答疑解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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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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