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录用通知书。
大家好,本期为劳动用工合规第六期,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录用通知书。录用通知书是指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向应聘者发出的确认录用、薪资、工作期限、工作地点等具体信息的文件,或通知应聘者前来商讨聘用事宜的书面文件。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有两种。
一种是明确岗位、薪资、工作期限、工作地点、报道时间等内容的具体通知,属于要约。用人单位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另一种是通知应聘者前来商讨聘用事宜的通知,属于要约邀请。用人单位可以随时撤回或撤销,对用人单位不具约束力。

第三,在撤回录用通知书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撤销时间应在应聘者承诺之前。
需审查录用通知书是否设置答复期限。
是否有相关条款可认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
如存在以上情况,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
如用人单位撤销或撤回要约,需承担法律后果。处理方式有两种。

深圳特区规定,需赔偿一个月工资,其他地方一般以缔约过失责任处理。根据应聘者举证,可判决赔偿一个月至六个月工资不等。
以上是本期分享,感谢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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