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领袖,他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简称“全国律协”,是1986年7月7日成立的全国性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据司法部发布的《2022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全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3万多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6万多人。对比2021年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执业律师人数比上一年度新增7.68万,涨幅超13%。

协会建立的三十七年来,律师这一行业不断壮大,相应的,对行业的管理更加必不可少。全国律协的作用举足轻重,而历任的全国律协会长是当之无愧的行业领袖,对整个律师行业的贡献有目共睹。他们都是谁呢?这一期大家就跟小编一起走进历任全国律协会长们的故事吧!

首届会长:邹瑜

行业领袖,他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第一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于1986年7月5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大会的第三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全国性的律师组织诞生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刘复之任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司法部长邹瑜任律师协会首任会长。

邹瑜,原名邹优瑜,1920年10月出生于广西博白县大坝乡久福村,高二时参加党的外围团体“星星读书会”,阅读了革命书刊,接受了共产主义的启蒙教育。1938年初,年仅17岁的邹瑜和两位同学经介绍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在党组织的安排下,进入陕北公学学习,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首任会长的身份外,邹瑜老先生还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是我国法律界年高德昭的前辈。

谈到全国律协成立的初衷,邹瑜老会长表示,“当时成立全国律协是从两个方面考虑的,第一是律师队伍不够壮大,办理案子质量也不高,为了提高数量和质量,就要有一个专门机构来办事,这样才能保证律师素质的提高。第二是当时老百姓对于打官司及辩护的要求愈来愈迫切,他们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律师来帮助维护,如果没有一个全国性的领导机构来管理,这些事情就不容易做到。”

在任职期间,邹瑜会长与多位负责人一起,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以业务研讨纪要成果不断加强对各地律师业务的指导,推进律师业务的发展;为了提高律师应有地位,确保律师制度稳定发展,邹瑜会长安排全国律协与全国人大内司委一起主办了《全国维护律师职务权益经验交流会》,使维护律师权益工作赢得了参会各部门代表的一致支持;此外,邹瑜会长还指导律协职能部门,经过规定程序,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适时加入了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律师联盟和亚太律协,大力推进中国律师“走向世界”。

每个人的词典当中都会有属于他的关键词,对邹瑜来说,“法”字是他一生的注脚。他把推动全民普法工程看成自己法制人生当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是新时期最早参与提出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者。“在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文化尚不发达的国家普及法律常识,是一条充满艰辛的路。”但是,“普法是人民的需要、生活的需要。”所以,邹瑜决心把普法工作在全国推广开,这一干就是二十余年,可以说,我们如今的普法成效绝对离不开邹瑜老会长的努力。

第二、三届会长:任继圣

行业领袖,他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任继圣,1949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0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就读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助教、外交学院讲师;1975年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1985年2月起,历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1986年7月起当选为第一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二届、第三届会长。

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研究生,我国第一份中外合资合同、第一份卫星发射合同、第一份海洋石油开采合同的参与签订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届副会长,第二、三届会长,国际律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任继圣会长达到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事业高峰和卓越成就。

自从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任继圣就一直担任律师,谈及职业体验,他说“(做律师,)我本人来讲最大的感受就是六个字:踏实、无权、艰巨。不从事具体律师工作不会体会。”律师的舞台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去维护委托人权利,必须踏实地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无权”是现实工作中律师是无法决定结果,律师没有任何决定权。“艰巨”是律师要达到工作目的,就要把事实搞得扎实,把法律适用的非常准确,来说服审判人员使他接受。这些工作都非常艰巨且责任重大。

多年来从事律师职业,身处其中,任继圣眼见着中国律师行业的变迁,堪称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见证者。1979年可以说是中国律师新元年。7月《刑事诉讼法》颁布,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律师为辩护人。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12月,司法部发出关于恢复律师制度的通知。在通知发下时,全国已有212个律师拿到律师证。任继圣是003号。

伴随着律师制度的变化,业界对律协的性质、定位也提出了相应的讨论,律协应该是“治理性组织”还是“代表性组织”?最初,律师完全由行政管理,有编制拿工资,第一届律协成员都是由官员组成,既是律师也都是公务员。在第二届时,有人提出:“律协领导人要有专业律师”。1995年,第三届律协所有的领导人,会长、副会长全部变成了专职律师。这是我国在不断地探索对律师的管理方向和方法。

第四、五届会长:高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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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泽,1939年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1961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成为恢复高考后我国首批硕士研究生之一,1981年获法律硕士学位,1982年取得律师资格。曾任第四届、第五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国际律师联盟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和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等。从业40余年以来,高律师承办民商事、刑事大要案100多起,参与多起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案件,开创多项“第一”,如参与中国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亚洲一号”卫星发射合同起草谈判、中威轮船案等,是改革开放以来律师行业的杰出代表,获得“2019年度法治人物”的荣誉。

在担任全国律协会长的六年间,高宗泽对中国律师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第一是对律师执业中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没有一条法律是对律师的权益有保护的,反而在《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中加了一条律师的伪证罪。我在做全国政协委员的时候,每届都提出这个问题,全国人大总是答复说要考虑,到现在也没有考虑进去。”第二就是培训问题。高律师认为,必须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我同意他们去旅游、去玩,但要珍惜时间,不能老了后悔。人的一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从实践当中学习、书本当中学习,如果不严格要求自己,在专业领域,不学习就会有业务倒退的现象,这非常可怕。”说到对青年律师的希望,高律师也还是希望他们能不断学习,不断精进。“做律师一定要尽心尽力地去做事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不能走歪道,走歪道就是共同犯罪。一定不能光为了钱,否则也是很可怕的,一定要不断地学习。”

第六、七届会长:于宁

行业领袖,他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于宁,1954年出生于江苏,15岁投身于军旅,后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北大就读期间,于宁就做过律师辩护的工作,1988年首批考取了律师资格。1994年,于宁从中纪委四室一处处长的岗位上辞职,和友人在北京开办了时代律师事务所,并被推举为主任。凭着科班出身的较强业务能力和超强的责任心,他经手的案子大多数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赢得了很高的评价。作为事务所主任,他带领时代律师事务所荣获了北京司法界的廉政锦旗。转行做律师的第二年,于宁就参加了第三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大会,1996年被选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1999年第四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于宁当选为6位副会长之一,由于时任会长在香港工作,作为在京的副会长,于宁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协会工作。

凭着对律师事业的深刻理解和执著奉献,2005年于宁以高票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从而成为协会成立19年以来首位真正完全执业律师身份的会长。作为全国律协第一位专职会长,他开创了历史。2008年10月,于宁再度以高票连任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担任会长不再执业,个人收入大幅下降,并且会长不属于“干部”,没有退休制度和相应的保障,对于这样的重大损失和牺牲,于宁却看得很淡,他说:“有失必有得,精神上我是很充实的。”

作为全国律协的会长,于宁无时无刻不在为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律师事业的良性成长殚精竭虑。虽然收入少了,他还是从第一年的津贴中拿出10万元捐助西部律师发展事业。他说:“我现在已经不再执业,但通过为会员服务,比如规范行业行为,为会员谋福利,调处会员间的纠纷,为会员排忧解难,也是间接在为当事人服务。”对于新时代律协的定位,于宁说:“律协不是执业机构而是管理机构,职责是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实行自我自律管理。其任务概言之三句话: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服务。”2016年6月1日19时许,于宁会长因突发心脏病,在北京去世,享年62岁,律界震痛。

第八、九届会长: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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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并于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80年,18岁的王俊峰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回忆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法律专业,王俊峰用“懵懂”来形容:“那时候法律算是冷门专业,既不是数理化也不属于文史哲,我只是觉得它和社会、经济、政治联系会很紧密,所以选择了法律系,就此成了法律人。”正是这次“误打误撞”的选择让王俊峰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王俊峰身上有众多的职务和头衔,但王俊峰坦言,他还是最喜欢“律师”这个身份,“我是个法律人,律师是我的本分。非常怀念办案的日子,怀念全身心投入的感觉,办案是我的专业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2011年,王俊峰高票当选为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成为最年轻的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对于这份工作,他给自己设定了几个“小目标”。首先是推动完善律师行业的税收政策。“我希望尽快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会计核算办法。”其次,就是推动律师更多参与到司法体制改革中去,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更多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律师是不可能缺席的。”此外,王俊峰十分希望中国律师能更好地“走出去”,2016年9月,全国律协在京启动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项目,建立由国内律师和境外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跨境律师人才库,这一战略的实施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第十届会长:高子程

行业领袖,他们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高子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作为刑事辩护资深律师,高子程曾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原行长张恩照受贿案、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受贿案、厦门国贸集团走私案、香港杨氏集团主席杨秉忠诈骗案、台湾孟绍贤走私、律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案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2021年10月15日,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高子程全票当选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此时此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是高子程当选后说的第一句感言。在此之前,2015年,高子程当选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2019年连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同时,他还身兼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多个职务。

作为会长,高子程一直把为律师行业发声,努力推动解决行业关切当做自己的职责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他以人大代表身份积极建言沟通,争取到北京律师业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半等政策支持,努力减少疫情对行业的影响。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高子程向大会提交了20多件建议,涉及政策引领立法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民营企业活力、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商标代理行业监管等多个方面。“律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肩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我要将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和自己所承担的律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子程如是说。

如今,高子程会长仍然在一线参与律师和仲裁业务。“投身律师事业三十多年,我的个人经历与法治紧密相连,对法治的信仰,对良知的坚守,已深深融入我的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中。”在给年轻律师讲课时,高会长总是鼓励他们,对于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高子程给出了四个建议,“讲政治顾大局,讲业务促提升,讲责任重质效,讲良知守底线。”这二十四个字值得每位律师牢记于心。

结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三十余年来,律师行业在轨道上一天天向前迈进发展,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所有前辈的努力,当然也离不开作为行业领袖的会长们的辛勤付出。他们既是为律界开拓前路的领航人,也是律师职业法治情怀的守护者,更是全体律界人士的表率与先锋。前路漫漫,希望我国的律师行业能发展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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