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要去劳动仲裁!”——这是企业HR最常接到的员工威胁。但企业主往往陷入困惑:社保问题到底归劳动仲裁管,还是找社保局投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社会保险问题发生争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个问题很多人并不清楚,实务中很多人会在仲裁申请中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结果被驳回,这里我们就具体说一说社保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哪些社保问题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法院仅受理因不能补办社保手续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故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社会保险费欠缴、拒缴或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解决处理,法院不予受理。
如当事人诉请中包含“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则对“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诉请可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不作处理,但对除此之外的其他诉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实体审理。
律师解读:仲裁和法院不能受理的社保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处理。社保机构可以对对用人单位进行稽查,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甚至进行行政处罚。
二、哪些社保问题可以受理?
法律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律师解读:实务中常见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工伤保险待遇的均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受理的案件,仍属于劳动争议,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在不服劳动仲裁的裁决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企业合规策略
(一)分类管理
必须参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员工协商参保:非全日制、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参保:实习生、劳务外包人员(二)争议应对
接到社保投诉时:✅ 立即核查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 3日内向社保局提交《社保缴费情况说明》;
✅ 同步启动与员工的补偿谈判。
2.收到劳动仲裁通知时:
✅ 冻结员工在职期间的考勤、工资流水等证据;
✅ 委托律师计算赔偿金额的上下限区间;
✅ 优先选择调解结案(可约定分期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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