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区法院法官有哪些罪与过

事件起因:某公职人员以给工程为名,骗得四位当事人人民币80万元。发现被骗后,四位当事人联手向该公职人员追讨被骗钱款。于是,被以敲诈勒索罪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云阳区法院。

事件经过:开庭之前,律师发现有一临时指派的检察官。根据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参与办案人员是否必须回避,需经过律师审查核准。本案中临时指派检察官,未经律师审核,涉嫌程序违法。

律师在开庭前要求法官提供新检察官相关资料以备案后补充审查,完全合法。

休庭之后,律师再次提出提供新检察官相关资料,并让律师助理前往索要。开庭之前已经答应律师的法官此时大为不满,以开庭期间不得拍照为由,指令法警阻止律师助理的手机拍照。律师助理据理力争,遭多名法警包围喝斥。

为此,律师用手机拍摄现场,也遭多名法警包围,并强令律师删除相关内容。律师据理力争,法警抢夺律师手机,将律师拖倒在地。

事件分析:根据相关规定,案件开庭审理期间,除法庭固定摄像之外,为保证案件审理的法庭秩序,其他人不得拍照拍摄等。

本规定是指在开庭案件审理之中不得拍照,不包括开庭案件审理休庭之时。本规定是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开庭秩序,已经休庭,不再进行案件审理,何谈开庭秩序。此外,律师拍摄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即便是在不允许拍摄期间拍摄,也只能制止拍摄,不能要求删除合法合规的拍摄内容。目的是为维持秩序的禁止拍照,所拍照的内容与秩序毫不相关,如何要求删除?上述各个环节,均涉嫌滥用职权罪。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的骇人事件?

其一、法官自恃高人一等,漠视法律,藐视律师。

其二、随意超越法律界限。法律规定是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拍照,他将此规定扩展到休庭之时,超越了法律规定的界限。

其三、滥用职权。案件开庭审理期间,法官有权制止影响法庭秩序的拍摄,律师对执法过程的拍摄与秩序毫不相关。即便是犯罪之人,他手机内不违法的内容谁也无权干涉。强令删除并抢夺律师手机涉嫌滥用职权。

云阳区法院法官有哪些罪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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