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20日《专家爱帮忙》栏目再次回归后,这两周,许多读者在本报“帮你寻TA”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专家爱帮忙”微信群里留言,就大家所关心的法律和心理问题向专家咨询。本期,我们选出微友们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选登,并请相关 专家给予解答。
法律专家张艳平
山西晋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先后承办过大量的民事、刑事、经济诉讼以及劳动争议案件,还参与过企业改制项目、城中村改造等非诉讼法律事务。诉讼方面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处理;非诉讼方面擅长公司组建、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签订与谈判、劳资纠纷等各项法律实务的应对与处理。
心理专家韩锐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师、催眠师。晋中市心理戒毒中心特聘咨询师,太原市交通学校心理工作负责人,接受过系统心理学专业训练,擅长催眠训练、潜能激发等。近年来,多次面向全市中高考考生进行考前辅导,收效明显。
A 我是私生子对父亲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事件回放:
■省城市民毛晓宇:
我今年31岁,生长在单亲家庭中,从小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打出生就没见过父亲。
上世纪80年代初,妈妈在南方工作,认识了父亲,尽管当时父亲是有家室的,可两个人还是日久生情,当时,父亲向妈妈承诺过离婚。没过多久,妈妈怀孕了,可父亲的妻子不但坚决不同意离婚,反而跑到我妈的单位大闹。妈妈不堪忍受单位同事的流言飞语,辞职跑到远离家乡的山西工作。实在不舍得把我做掉,最终下定决心一个人把我带大。
叔叔说,这些年父亲一直很愧疚,也曾经找过我妈妈,但是最终无果而终。直到去年,患上绝症的父亲终于找到妈妈,并且知道了还有我的存在,为了弥补他对我们母子的愧疚,他愿意立下遗嘱,将他名下的三套房产在他去世后由我来继承,并希望我和妈妈在他有生之年能和他见一面,配合他把遗嘱公正。
妈妈现在拿不定主意,找我一起商量。听到妈妈的讲述,我欲哭无泪,说真的,私生子的身份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的,这样的身份让我自卑和羞愧。
我现在很矛盾,听说我父亲现在妻子仍然健在,而且他们还生有两个孩子。我想问,我作为私生子,我和妈妈有没有权利继承我爸爸的遗产,我爸爸按照上述意愿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专家帮忙
张艳平:
你和父亲的关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所以有权利作为继承人之一,继承父亲的遗产
关于私生子的话题,我国民众虽然在道德上对其有一定的排斥,甚至会谴责,但是在法律上,其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本案中,毛晓宇与生父之间的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所以毛晓宇当然有权利作为继承人之一继承父亲的遗产。 但是在这里需要提醒一点,毛晓宇上面叙述父亲要将其名下的三套房产立遗嘱由毛晓宇继承,首先,要查清楚这三套被继承的房产是属于父亲个人财产还是与其妻子的共同财产。如果这三套房产是父亲与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仅写在父亲一人名下,但仍属于父亲与妻子的共同财产,此时,父亲立遗嘱时只能写将其名下属于自己份额的三套房产归毛晓宇继承。
B 花光了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却买到了不允许出售的廉租房,我该咋办?
事件回放:
■网友“小旭”:
2009那一年,我27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是我当时既没有女朋友,也没有房子,父母为了我的终身大事可是操碎了心,他们一边托人帮我找女朋友,一边到处打听买房信息,打算用他们辛苦了大半辈子攒下的积蓄帮我买一套婚房。
大约在2009年后半年,父亲的一个朋友找过来,说他的亲戚现有一套半产权半廉租房,面积70平方米,房子建了才两年,屋内全部是精装修,因为他亲戚做生意急需用钱,所以,他想低价18万元把房子卖出去,而且保证四五年后房屋能办理100%个人产权的大红本,并配合过户到买主名下。
2009年12月份左右,我和父母商量了一下,觉得房子的价格挺便宜,而且我当时也找到了女朋友想结婚。于是,我以个人名义和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中卖家对房屋转换成100%个人产权以及配合过户条款做了详细约定。就这样,我们按照合同约定给卖主支付了18万元的全部房款,然后就搬进了新家。
去年年底,我开始和卖主谈房子过户的事情,他总是说现在廉租房过户政策还没下来,让我们等等,我和家人都觉得事情有蹊跷,就到房地局咨询,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买的廉租房根本不允许买卖,我赶紧找到卖主沟通,要求解除合同,让他退还我的房款,但是遭到了卖主的拒绝,他说让我们到法院起诉。我想问问,我和卖主签订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卖主返还我的房款?
廉租房承租者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也无权对廉租房进行买卖
网友“小旭”在签订廉租房购买协议时,缺少了法律防范以及对廉租房的基本了解。我国政府现行推行的廉租房,是旨在解决城市特困居民住房的一项保障措施,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也就是说政府与申请廉租房的居民之间签订的协议属于租赁合同而非买卖合同,所以,获得廉租房的居民对房屋并没有所有权,当然也无权对廉租房进行买卖。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照这样说的话,本案中廉租房的承租者将房屋卖给小旭的行为因违反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并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属于无效行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合同,在经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旭”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卖主返还购房款。
C 学校里很优秀的孩子怎么一毕业就找不到工作了?
事件回放:
■网友“山高高水清清”:
朋友的儿子今年大学刚毕业,这孩子在学校的时候特别优秀,学习成绩好不说,好像还是学生会的干部,原本大家对他的就业没操过心,那么优秀的孩子,怎么可能找不下工作呢。可最近一段时间我才知道,那孩子正式离开学校到现在都几个月了,还在家里坐着呢。据说刚开始孩子也很积极地在找工作,也面试也不少单位,有的是他不满意单位,还有的面试的时候感觉不错,但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没有一家通知他去上班。几次之后,我朋友两口子也有些着急,对着孩子指责了几句,说他是眼高手低所以才找不下干的。没想到那孩子一气之下,干脆连门都不出了,天天打游戏,每天除了吃饭几乎不和朋友两口子交流。我朋友现在特别着急,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和孩子相处了,说也不是,不管也不对。其实能不能找到工作还是其次,他们就怕孩子有了啥心理问题,那才是一辈子的事情。请问韩老师,我朋友现在应该怎么和孩子沟通,才能让孩子尽快好起来?
○专家帮忙
韩锐:
家长注意沟通的方式而孩子要面对自己,面对生活
首先要了解沟通的三要素,一是信息的发出者,二是信息的接受者,中间的就是信息,这三者中,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沟通不畅。正常情况下,信息在被发出者发出后,接受者其实是应该核对的。在这个事件中,儿子是信息的发出者,而他发出的两个信息都被家长曲解了,家长也没有核对。第一个信息是,孩子在大学学习很好,还是学生会干部,家长就觉得他毕业后找工作肯定没问题。第二条信息,孩子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家长就说他是“眼高手低”。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孩子找不到工作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孩子和社会和工作不匹配,也许是缺乏面试技巧,也许是他能给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匹配,但绝对不是他做人有问题。
其实家长在这个时候,首先应该向孩子确认,问问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帮孩子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后便是加工,可以把孩子表达出来的东西,帮他加工成正向的有意义的信息,从不好的事件中抽取好的一面。
可怜天下父母心,希望这位家长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让爱因为沟通变得真正温和美丽起来。
其次是对孩子的三点建议:
一、认真地面对自己。对自己不高估也不贬低,要把自己放在找工作的年轻人的状态,站在招聘单位的角度考虑一下。现在好多大学毕业生确实有“眼高手低”的倾向,尤其是学校里学习好的学生。但其实很多本科生就业时还不如中专技校生受欢迎,因为社会上需要的是能力而不是简历。所有的单位需要的都是你能解决什么问题,能给公司带来多少效益。所以我们要扪心自问,究竟能为这个单位带来什么?
二、认真地面对世界。应聘单位的领导和学校里的老师完全是两个概念,校内和校外也是两个世界,校内是学习的氛围,而校外则是真正的生存空间。要多向学长和家长吸取经验,包括了解清楚面试时,对方究竟在问什么。比如面试的八大陷阱,第一就是问,你能不能说出自己的缺点,有的孩子就会说我很懒,这明显就是不喜欢干活,之后就不用再说了。其实这个问题,主要是看应试者的应变能力,比如有的孩子就会说,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我工作和生活不太会分开,我上学的时候,因为是学生会干部,经常把学生会的工作带回宿舍里自己加班完成,第二天再和同学们一起分享。这样的表达,看起来是说缺点,但其实是把自己很谦虚地表现出来了。
三、认真地面对生活。生活本就不是一马平川,有些学生在面试失败后,会自怨自艾,甚至攻击单位的各种不好,其实这是一种最大的不成熟。要知道,生活给你的都是好的,都是礼物,就看你能不能看清这个礼物。一次两次的失败后,是不是应该想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再面试的时候,能不能鼓起勇气问一句为什么?问问用人单位,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单位真正的用人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最后得到的,也许是一次很宝贵的经验,也许还是一次机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高巍 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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