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是否可以单独去法律代当事人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这个困扰了众多律所很久的问题,在前一段得到答复。最高法院回复深圳律师协会的询问,实习律师作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在实习阶段的人员,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但是,实习律师受委托代理律师指派,并持有关手续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等是可以的。
那么,是否也可以单独出庭呢?河南尚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有付说,根据规定,实习律师仍不能单独出庭。否则可能遭遇双倍索赔。现实中就有这样的案例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工作办公室
关于对《请求准予实习律师协助办理立案手续的报告》的答复意见
深圳市律师协会:
你会《关于请求准予实习律师协助办理立案手续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从现行诉讼法规定看,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包括诉讼主体适格,即应当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以民事诉讼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此处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一)项也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律师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实习律师作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在实习阶段的人员,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但是,实习律师受委托代理律师指派,并持有关手续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等是可以的。
感谢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联络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实习期间,实习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律师名义洽谈、承揽、承办业务;
(二)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四)不服从律师事务所、指导律师的监督管理;
(五)不遵守集中培训纪律;
(六)其他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案例:案件小指派实习律师出庭,结果遭遇双倍索赔。
钟方与泸州市纳溪区电信局发生电话费纠纷后,钟方委托泸州酒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某为其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支付了500元代理费用,准备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在开庭审理中,肖某没有出庭参加诉讼,被告指派本所一名实习律师出庭,该实习律师在庭审中撤回了诉讼。钟方以泸州酒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实习律师不具有单独出庭资格和受委托的肖某不按时出庭,拒绝代理,属欺诈行为为由,将泸州酒城律师事务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按《消法》第四十九判令酒城律师事务所双倍赔偿服务费用。
纳溪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虽然末与事务所订有合同,但肖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收据,收取了报酬,双方间代理合同成立有效。原告点名要律师肖某为其代理人,体现了委托人对受托人肖某办事能力和信誉的认可。而肖某接受委托后没有依照我国律法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必须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原告请的是律师,而被告向原告指派的实习律师不具有单独出庭资格,是有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审理中,纳溪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双倍赔偿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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