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背着妻子,与异性同居,从银行转了30万元给同居的一行。这30万元能要回来吗?

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该类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赠与是无效的,妻子可以主张无效,要求“小三”返还。
还需要注意的是,丈夫存在这种行为,妻子还可以以该种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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