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5月27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自治县举行。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报告会上,鲍卫忠同志生前同事、战友、家属分别从不同角度,用质朴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生动讲述了其继承和弘扬边疆各族人民爱党、爱国、爱家的优良传统,为司法事业矢志不渝、奋斗终生的感人故事,深刻展现了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报告会现场,掌声此起彼伏、经久不停。聆听过后,在场党员干部深受感动、备受鼓舞。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大家纷纷表示,鲍卫忠同志用一腔热血书写了对党忠诚,用有限的生命诠释了司法初心,他的事迹平凡却最鼓舞人心,他的精神质朴却最催人奋进,将以鲍卫忠同志为榜样,向鲍卫忠同志学习,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崭新业绩。

近日

《人民司法》杂志刊发

《执行征途一颗星》一文

讲述“云南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的事迹

全文如下: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2021年10月21日下午4点多,刚讨论完司法救助事宜的鲍卫忠突然对同事说:“可以帮我倒杯水吗?我很累,想休息一下。”

谁知,这一句话,竟成永别。

当日,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5岁。

24年的司法生涯里,他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为祖国边疆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全部力量。

告别仪式当天,小雨一直没停,送别的人群挤满了夹道。这个忠厚老实的佤族汉子、同事眼里的“拼命三郎”、群众心里的正义卫士,永远离开了。

忠于信仰

他是佤山法治基因的传承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鲍卫忠同志的父亲,是优秀的老党员、老政法,为边疆大地司法事业奉献了一生。受父亲的熏陶和影响,他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政法干警,做伸张正义的人民法官。经过3年在基层的刻苦努力,他于1997年调入法院工作,如愿接过父亲的接力棒,成为了一名政法人。

进入法院工作后,鲍卫忠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不断磨砺自己,于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把入党看作无上光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本职岗位上更加努力地书写着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他以实际行动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2021年7月13日,鲍卫忠同志邀请县检察院、镇人大代表、村委会干部到芒卡镇芒岗村现场见证执行,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与被申请执行人地界权属纠纷问题,及时妥善化解了这起“骨头案”,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恪尽职守

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急先锋

由于业务熟练、能苦善干,2012年3月,鲍卫忠被安排到任务繁重的执行局工作。从审判岗位到执行岗位,为了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他从“跟着学”到“抢着干”,把办理复杂案件作为历练自我、提升能力的良机,一点点地钻研、一步步地前进,终于成了业务骨干。在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心里,他是 “能啃硬骨头”的执行先锋。

2015年8月,任执行局局长的他挑起了重担,不顾本已繁重的工作,主动揽下大部分案件。2016年3月,“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打响,他带领全局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

执行案款清理中,他带头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结案的执行案件,清理出案款未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共41件,未执行到位案款总额300余万元。他当即部署安排,逐案研究破解,提出了“五项要求”和“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用时3个月,300余万元执行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在之后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云岭总攻”阶段,他始终保持全力奋战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带领干警奔赴执行。一千多个攻坚“执行难”的日日夜夜,他熬白了头发,熬红了眼睛,双手出现严重的皮肤病变,身体机能迅速下降。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建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联合惩戒体系初步形成,财产查控变现效率明显提高。

一心为民

他是边疆各族群众的“老黄牛”

在执行工作中,为了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鲍卫忠同志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秉持“能调尽调、慎用强制”原则,用心用情为民办事解忧。他相信只要调解做到位,没有解不了的纠纷,没有打不开的心结。

他把大量时间花在执行路上和执行现场,想方设法组织调解,借助特邀调解员、村组人员、家族长者等多方力量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一遍遍地释法明理。一个标的额仅5000元的案件,他带着干警6次到现场调解办理,只为在执结案件基础上尽可能化解双方矛盾积怨,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对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未结案件,他一边征求申请执行人理解,一边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依法为其放宽期限,解决其后顾之忧;面对性格急促的申请人,每次来访、来电他都耐心接待接听,真诚宽慰并定期告知执行进度。

他体恤群众疾苦,当事人有难处,他总是能帮尽帮,可对于自己日益恶化的高血压、皮肤病,却只会说“再等等”。

为了能够让有限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到真正需要的人,他一一审核每位申请人的情况,认真走访、反复斟酌,尽力为其争取和办理救助手续。在他任职期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97万元,为61位特困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发病当天,仍不忘催促执行干警核实司法救助申请情况。

他总是心善如水、舍小为大,遇到确无能力执行的被执行人,他好心为其垫付案款,从不向同事言语,也未曾催促偿还。

一次,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响起,拿起电话就听到对方着急地说:“我那个案子还差8840块钱,本来说好的这个月就还上,可我这确实没办法,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下个月一定还上。”“那个案子不是早就结了吗?案款我都兑付给申请人了呀。”听到说的是曾某与扎某买卖合同案子,书记员小陈心中满是疑惑地自言自语道。放下电话,翻出卷宗再次核对,是结案了没错,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的领条都在。拗不过小陈三番五次询问,鲍卫忠这才道出实情,原来,他看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等着这笔钱看病,就自掏腰包垫付了这笔钱。后来才知道,他垫付的数额小到几百大到上万,到底有多少笔,已无从知晓。

鲍卫忠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脱贫攻坚期间,他克服工作、生活和家庭方方面面的困难,主动报名驻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情、解民忧,为群众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帮助挂钩帮扶村组,他带领建档立卡户种植杉木、澳洲坚果等经济作物,教育引导群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疫情防控期间,他带头开展巡边、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疫苗接种排查等工作,督促群众完成云南健康码注册、疫苗接种,并主动报名参加边境隔离铁丝网建设,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筑起铜墙铁壁。

他是执行征途的一颗星!“云南省政法英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沧源举行

公道正派

他是法官职业本色的诠释者

正义“鲍公”!这是群众对他的由衷赞许。

鲍卫忠同志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价值追求,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自身工作的衡量标准,时刻保持饱满的学习热情和忘我的工作干劲,始终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和纯粹的为民之心,坚决捍卫法官的原则底线和职业尊严。

他带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面对说情打探打招呼,他刚正不阿、严辞拒绝;面对当事人答谢,他不为所动、婉言回绝;面对当事人误解,他毫无抱怨、从未生恨,用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作为最好的回答。

他如一缕阳光,让司法温暖照进每一位当事人心里;他如一颗星星,在浩瀚夜空中闪闪发亮。

来源: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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