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离婚更难了吗?

导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增设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少人说,想离婚的时候一分钟都不想等,这分明是为离婚设置了障碍,以后谁还敢结婚呢?下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来个“冷静”的分析。

《民法典》生效后,离婚更难了吗?

【案情回放】

张敏与李言两人2008年结婚,2019年5月生下了女儿小翠,李言在企业上班,每月工资2500元,张敏也在单位上班,张敏感觉日子过的很紧张,张敏在一次同学聚会见到了一个老同学,现在出海打渔,每年收入不少于20万,张敏就动心了,回家就跟李言说了,让李言也跟老同学出海打渔,但是李言的母亲不同意,认为出海打渔太过于危险,就不让李言去。张敏看着丈夫,感觉未来很没有希望,就想提出离婚,听说《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感觉离婚不是那么容易了,所以想赶快离婚,但是自己现在是否离婚也没有完全考虑好,所以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不是《民法典》生效以后,离婚更难了呢?

【律师点评】

一、《婚姻法》与《民法典》规定的两种离婚制度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只要有一方面达不成一致,就需要一方起诉到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请,对于是否结婚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判决。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采用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下面我们来对《婚姻法》和《民法典》下的离婚制度做一个对比:

《民法典》生效后,离婚更难了吗?

二、传统《婚姻法》下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制度

我国《婚姻法》是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说,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当事人需要在离婚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提起离婚的当事人离婚的理由是“感情不和”,但是“感情不和”不代表“感情破裂”,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无法证明自己的“感情不和”已经达到了“感情破裂”的地步。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第一次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于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在6个月以后,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请求。

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就是6个月以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一定会判决离婚呢?如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律师的回答就是:“不一定”。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跟“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有关,跟第几次提起离婚诉讼无关。

虽然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但是法院不是一定必须判决予以离婚。所以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不管是第几次起诉,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由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裁量,最后进行判决,这就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第二次离婚也判决不离的情况出现,有的当事人起诉了4-5次都判决不予离婚的司法判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双方天长日久的”感情不和”是否是达到了“感情已经破裂”的标准,当事人很难举证。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对于当事人来说,旷日持久的离婚诉讼,会让人精疲力尽。

《民法典》生效后,离婚更难了吗?

三、《民法典》下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制度

《民法典》颁布以后,对于协议离婚一改《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双方到达民政局,当场可以拿离婚证的方式,增设了“离婚冷静期”,将离婚的时间由一天变更为(31-60天),降低了结婚的效率,这就给着急离婚一族增添了恐惧,认为这是国家在限制离婚。离婚冷静期有这么可怕吗?《民法典》对于协议离婚,虽然了增设“离婚冷静期”,但也只是把离婚的时间从当天延长到31-60天,降低了离婚的效率,但是并未对增设离婚的条件,只是限定了“冲动离婚”,但并未限制真正想离婚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再看一下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说,对于诉讼离婚,也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第一次提出离婚,还是要提出证据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第一次无法证实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第二次提起离婚,只要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次日起“双方分居满一年”,法院必须判决离婚,降低了当事人的举证“感情已经破裂”难度,限制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所以,新的《民法典》下,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最多两次法院必须判决离婚。所以说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民法典》下,诉讼离婚的条件更加的宽松,这也是法治的进步。一个文明的社会,肯定是保障个人自由的,法律保障人民结婚自由,自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民法典》也并不是老虎来了,想结婚的当事人放心结婚吧。

具体到本案,对于张敏而言,《民法典》生效后,只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降低了离婚效率,所以《民法典》并未增加其离婚的难度,不用过度担忧《民法典》的实施。

作者:刘晓丽律师,山东瀛岱(威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注我,回复“咨询”,为你解答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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