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托人违规办事没办成,起诉退钱,法院会怎么判?
甲为办理退休,给乙女好处费25000元,乙女为此给原告书写欠条一张,并约定事情办理不成予以返还。后乙女又在甲处取得68000元,称是办理退休补交的保险费用。乙女为原告出具欠条共93000元。但后来乙女承诺的事情始终没有音信。

·一审情况:甲一审以不当得利纠纷的案由起诉乙,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
·二审情况:乙女以与甲是委托合同关系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审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本案中甲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为办理退休,给付受托人乙女财物,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也破坏了国家基本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

因此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故应驳回起诉。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
律师提醒: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托人办事过程中办事,双方都应当保留好双方之间对于委托事项的约定内容,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电话录音、微信截图都可以,避免将来双方对于办事的结果产生争议纠纷。

同时,请托办事的风险不仅仅体现在委托人,更有可能使办事人员面临刑事法律制裁风险。所以奉劝朋友们不要盲目信任他人,遇事尽量通过合法正当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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