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不离吗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网友咨询:

  首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判不离吗?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是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存在家暴等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会判决离婚。有这五种理由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补充:

  感情破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又是一个非常难以界定的标准。如果离婚时什么证据都没准备,仅凭一张嘴就妄想打动法官,那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证据非常重要,并且提供的证据还必须是合法有效,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否则就算你拿再多的证据出来,不能证明感情破裂也是白搭。

  所以要想早点离婚,最快方式还是双方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就尽早找专业离婚律师进行起诉离婚,并做好第一次不判离的准备,第一次大概率不判离的情况下,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基本上会判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黄桂湘律师简介

在提供法律服务中,本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参与办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离婚纠纷等多领域案件,并竭尽全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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