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写下这个标题,是因为忽闻一声惊雷炸响:
法律博客,要在2019年9月27日起关闭了!
这个消息太悲壮了,太哀惋了。
它来得太突然,来得太意外,完完全全没有想过。
我是法律博客的老博主。
2006年,在初来深圳的彷徨日子里,我入住了法律博客,至今10多年了。

我在法律博客写下了一千多篇文章;
我在法律博客结识了一大批朋友;
我在法律博客收获了很多粉丝;
我在法律博客接到了一些案源;
我在法律博客参与过一些讨论甚至是论战。

我享受着法律博客的优质服务;
我沐浴着法律博客的开放精神;
我陶醉于法律博客的自由气息;
我沉浸于法律博客的专业氛围。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精神家园;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法律笔记;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思想阵地;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专业平台;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交友链接;
我把法律博客当作自己的资料库。

我管不了别人,我只能说说自己。
在法律博客这个园地,
我辛苦耕耘,
我快乐收获,
我释疑解惑,
我茅塞顿开。

法律博客寄托了多少希望?
蕴涵了多少智慧?
得到了多少奖赏和鼓励?
很快地,
这一切,
都将成为历史!
无比激动、意外、叹息之余,赶紧把自己发表在法律博客的文章,往自己的新浪博客、公众号、企鹅号、头条号搬迁。
我也有大鱼号,但是因为它设置了一些障碍,我果断地疏远了它。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一个心酸的行动。
可是没有办法,长江后浪推前浪,新老变化、更替、交换甚至生死,都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让我们跟上时代的脚步,昂首向前吧。
再见,法律博客!
再见,我亲爱的法律博客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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