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

金昌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金昌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金昌市现已启动全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职称申报评审。

一、条件标准及人员范围

(一)申报评审人员范围:

1.全市从事律师执业工作的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以及部分法律援助律师;

2.全市从事公证员业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3.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类、物证类等司法鉴定业务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评价条件标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二)申报评审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4.申报人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缴纳社保原则上达到半年以上。

(三)属于以下情形的,不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人。

二、申报评审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方式:

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zcxt.cn/zcxt,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或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

(二)申报时间:

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24时,个人申报截至时间为9月30日24时。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

三、要素把握及材料要求

(一)业绩及任职时限:

1.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2.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为止;

3.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止。

(二)继续教育:

1.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2.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以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论文查重:

1.省职改办已购买“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在信息系统中免费使用;

2.“中国知网”已收录论文只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论文网址,将自动生成查重结果,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

3.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四)转系列申报:

1.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评价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才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

2.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

3.转系列申报需在系统中填报现有同级职称;

4.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专家举荐:

充分把握专家举荐业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专家举荐”业绩对待:

1.申报人未向用人单位申请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5.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6.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职称申报人填写“专家举荐”业绩条件的,审核部门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业绩;本人拒不撤回的,组织3名以上专家盲审,结论为涉嫌弄虚作假的,按弄虚作假对待。对推荐不实的,要将申报人、举荐专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六)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设置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1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1.学历证明材料。2001年及之前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须在2023年11月底前有效);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4.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5.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人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的继教教育学习证明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其它业绩佐证材料,请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咨询电话:0935-5830262

金昌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

供稿:王雪梅 来源律师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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