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当事人本人要出庭,在当事人本人需要或要求出庭的情况下,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律师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工作,帮助当事人熟悉庭审的情况,和当事人沟通好庭审的细节以及庭审中突发情况的处理,防止出现对我方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庭前通知
律师应当在案件开庭前几天(建议不少于五天的时间)以电话或面谈的形式联系当事人(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在开庭前三天会见当事人),提醒当事人开庭时间,如果是当事人必须出庭的案件,要告诉当事人必须出庭,如果不是必须出庭的案件,要询问当事人是否出庭?当事人不出庭的,需要当事人将证据原件在开庭前交到律师手中,当事人出庭的,要告知当事人携带证据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同时可以约个适当的时间进行庭前辅导。
二、庭前辅导
建议在开庭前通过面谈或者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主要进行以下事项的告知:
1. 告知庭审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如果当事人紧张的,要打消当事人的紧张感,并使当事人对庭审有基本的了解。
2. 梳理下双方的证据,告知律师的思路,再次明确我方观点,让当事人对我方的核心问题有基本的了解,在庭审中可以围绕核心问题进行陈述。
3. 核实案件的事实以及各方不能确定的其他事实,同时预判法官会询问的事实方面的问题,让当事人能准确、全面的回答。
4.预判对方的代理思路以及可能会询问当事人的问题,以便做出有利于我方的回答。
5. 告知当事人重视陈述,对有关事实要谨慎确认,以免成为法律自认。
6. 分析与庭审有关的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舆论影响、政策性问题等等。
最后,商定在法庭碰面的时间,再次提醒当事人携带证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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