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黄磊

3月27日,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部署新征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其中,广东70家单位、105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深圳共有3家律师所、3名律师获司法部表彰。

记者获悉,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另外,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西宁办公室合伙人王晶律师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服务深圳经济社会法律事业11载,是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在华南地区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自成立以来,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投身公益,深度参与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积极深入各阶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长期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街道、村、居委会、社区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合规合法开展业务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所曾先后为140余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中,累计先后为27个村、居委会、社区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获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事务所共有53人次加入各地法律援助律师库,自2019年以来,已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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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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