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导打官司10:开庭时被告应该如何更好的发表意见

作为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的被告,要知道,参与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最重要的就是开庭时应该如何应对。

相信在开庭前,对于原告起诉的事和请求该怎么说、怎么应对,都会提前预想个几遍。但是因为开庭的紧张情绪、或者突然对一个问题、一个情况的应对急智,都会对整个案件的法院审理和结果造成影响。

这里,律师给出一些建议,可以参考一下。

1、 作好简单的记录。

开庭时的程序,除了法院主导外,一般都是先原告说,后被告说。原告说的时候,很多内容事超出被告已经看到的民事起诉状之外的内容的,由于原告说的快、说的多,加之在法院略有紧张的情绪,或是一时听到原告的说法情绪激动的情况,都会让思维混乱、记忆不清。

也许原告说了三四个情况,结果当法庭让被告进行回应答辩时,被告仅记下了一两个情况,反驳的意见也就那一两个了。无形的自己回应、述说自己理由的机会也就少了那么几个。你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自己都没机会说出来,法院自然也就不会知道。等法庭审理最后作判决时,也就不能充分考虑你的、被忽略的情况了。

所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拿张纸和笔,简单的记录几个词都行,有助于帮助你开庭时不遗漏的进行回应。

2、 发表意见观点要先把重点、关键点抛出来。

经常见法庭上,当事人滔滔不绝,但说了半天却一点都没在关键点子上的情况。一旦被法官提醒、指正了,要不人就更紧张更不会说话了,要不就是对法官有了不好的看法,说法官不让人说话。但其实他没发现,是他自己说话的内容就有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律师的建议是,像小时候写作文章一样,先抛个最重要的观点出来,然后在详细去描述具体的事。

就比如:先说原告刚才说的——事不对、没有发生过,然后具体再说被告印象里的事是什么样子的。

先说对原告举证的某个证据不认可,然后再具体说为什么不认可,是证据造假、还是证据片面不完整、又或者证据与这个开庭案件的矛盾纠纷没有关系。

3、 开庭时说话,记得清楚拿的准确的直接说,记得不清楚模糊的别瞎说。

开庭时法院为了审理案件的清楚明白,有时会调查一些很细节,或者因为时间长了容易忘记的事情。

这时候一定要慎重说话,记得清楚准确的直接说,拿不准模糊的就直接说记不清了,也比自己瞎猜强。

因为你在法庭上说的话,尤其又是法官提问,要求你回答的,往往就是很关键的内容,自然你的回答也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结果。

比如:原告说借钱给被告,是在原告家中拿了现金给的被告。但是可能因为时间久远,或者原、被告间曾经也因为其他事情有过现金来往的情况,但次数时间混乱了,记不清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要是还能清楚记得,就直接说是或者不是,如果真记不清了,那也直接说记不清了,别说自己猜测的、估计的话。因为这时的话说出去就成了对事实的确认或否认,法院是可以据此作出认定并判决的。

千万别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了,才想起来说这事不对啊,不是这么回事啊,我还没说完呢,法院光听原告的不听我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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