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王岳,家住成都市。2015年3月,当时不满十八岁的王岳,站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门口,徘徊了许久,终于鼓足勇气走了进去。未成年人来申请法律监督,这种情况很少见,负责控申举报的检察官高度重视。

王岳告诉检察官,他的父亲2012年因病去世,留下了一百七十多万的遗产。可是2014年10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中,作为原告的王岳,只拿到了十万元的补偿款,而全部遗产都分给了其他四名被告。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王岳的父亲留下了一百七十多万的遗产,即便确定有五个继承人,平均分,每个人也得是三十多万。更何况当时王岳还不满十八岁,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属于应当被照顾的继承人,可为什么仅仅十万元的补偿款,就让王岳放弃了继承权呢?

1997年7月,王岳出生,但当时王岳的父亲和母亲并没有结婚。王岳出生三年后,年幼的他就离开了亲生母亲,父亲把他带回家,交给了爷爷奶奶抚养。几年后,王岳的父亲与一位金女士结为夫妻,又生育了一个儿子。

十几年来,王岳和继母金女士之间的关系都很融洽。幸福的日子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2010年,王岳的父亲被查出患了重病。

在王岳的父亲生病期间,久未露面的王岳的生母人翟女士竟然意想不到地出现了。翟女士的出现,让王岳和继母金女士的心理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2012年,王岳的父亲因病离世,王岳和继母金女士之间的关系更是变得糟糕起来。

原来王岳是父亲的非婚生子女。王岳说,他和继母的关系原本还不错,但是因为父亲的去世,以及生母的出现,突然变得有些紧张。特别是父亲去世后,继母的一些举动更是雪上加霜,成为压断他们情感纽带的最后一根稻草。

据王岳的爷爷奶奶说,王岳的父亲去世后,儿媳妇不仅对王岳,对待老人的态度也大不如前,老两口不得不为以后的生活做打算。

两位老人想到现在他们居住的这套房子,虽然登记在儿子一个人的名下,可钱是两位老人出了大头。老人考虑到儿子还有两套房子,留给了儿媳和小孙子,老人就和儿媳妇商量,能不能把他们居住的房子落到老人的名下。

老人说,没想到他们这个合理的要求,儿媳妇金女士却坚决不同意,更让老人生气的是,对于王岳的继承权,金女士透露出了特别的想法,她说王岳是非婚生子,所以没有继承权。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面对去世儿子的遗产继承问题,感觉自己和老伴,以及尚未成年的孙子,没那么容易与金女士协商,王岳的爷爷豁出去了,他决定出招险棋。他让孙子把自己告了,一起做为被告的,还有王岳的奶奶,继母,弟弟等四人。老人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的结果更糟了。

王岳打官司之前,先找到了生母翟女士。2013年年末,王岳的生母翟女士委托律师,将王岳的爷爷奶奶,继母以及弟弟四个人起诉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案件诉讼过程中,王岳因为还小,学业又重,生母翟女士就一直没有让王岳到场。而是全权委托了律师。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2014年10月,原被告双方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随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按照这份协议,王岳拿到继母给他的十万元补偿款,但却要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拿到法院的调解书,王岳的爷爷那个恼啊,孙子不仅没有拿到应得的那份遗产,连继承权都放弃了,真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场官司怎么会有如此戏剧性的结果?王岳说,这中间一定有人做了手脚。

对于这份调解协议和这个调解结果,王岳心有不甘,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王岳只好找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听说王岳不服调解结果,王岳的继母金女士很生气。她说,当时全家人都在场,都在这份调解协议上签了字。王岳的爷爷告诉检察官,他当初之所以在协议上签字,根本就不知道协议的具体内容。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王岳的爷爷奶奶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的字呢?据王岳的爷爷回忆,调解协议达成当天,王岳不在场,他们也没有完整地看过协议内容,原告王岳的代理律师曹律师说没有问题,王爷爷出于对曹律师的信任也就直接签了。

王岳的爷爷说,直到法院的调解书签完,他们在回程的路上,和家人一聊,才发现这份调解书大有问题。

曹律师是原告王岳的代理律师,在调解的过程中,本来不应该指点王岳的爷爷奶奶,因为他们是被告。不过或许大家都熟,曹律师只是无心的一句。但是从常理说,曹律师是最不可能在中间做手脚的。可检察官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

检察官首先从法律文书上面,发现了疑点。很多法律文书上面的签字,跟王岳之前向检察院提交的申请书,好象有点不一样。

检察官赶紧找来王岳一问,结果大吃一惊。调解协议上王岳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而是有人造假,会是谁呢?

为了慎重起见,检察官对文书上所有签下王岳名字的字迹,进行了笔迹鉴定,确认都是王岳的代理律师曹某的字迹。

那么,曹律师和王岳既然签订的是全权委托代理合同,是不是就可以代表王岳做任何事情呢?

检察官介绍,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全权代理,在签署法律文书这个问题上,谁签署就应该签署谁的名字,作为代理人不能签署当事人的名字,当事人自己的名字,应该由当事人自己签署。曹律师签署当事人的名字属于越权代理,超越了他的代理权限,这一点肯定是违法。

同时,发生在曹某身上的另外一件事,也引起了检察官们的注意。曹律师跟王岳爷爷要了两万块钱,说要给到北京办案的法官买单。法官办案需要律师买单,事实真的会如此吗?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情况完全是律师虚构的。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据了解,律师曹某是从2013年4月才开始执业的,很快就代理了王岳继承纠纷的案子。虽然资历尚浅,经验不丰富,可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总不至于连最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懂吧。先是在调解过程中对老人进行干扰,接着又在调解协议上伪造王岳的签字,这一系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

在王岳看来,律师曹某应当已经被继母收买了。在成都采访期间,记者曾尝试过联系曹某,但是曹某一直拒绝。2015年10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律师曹某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果律师有以上不当行为,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70万遗产只拿到10万,谁偷了他的继承权?

很快,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联合成都市律师协会锦江分会等单位对曹某进行了调查。不久前,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曹某也已经把之前收到的两万元钱退给了王岳的爷爷,老人的损失也算弥补回来了。那么早在2014年年末,王岳的继承权案件,就已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过再审申请,最终被法院驳回。王岳还能不能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追回受损的权益呢?

本案中,民事调解书确认的调解协议只是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应当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存在法律适用上的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该何去何从呢?

2015年11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是律师职业的行为准则,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严守执业纪律,更是律师职业活动的行为框架。但是,如果律师不能坚守执业底线,后果不只是关系到一起案件的结果,更重要的是伤及对法律的信任。

(本文编辑:实习 魏园园)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菩提菩提
上一篇 2024-03-29
下一篇 2024-03-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