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日租房日进斗金?小心,你可能涉嫌违法

“日租房”因租金低廉、租住方便,近两年渐渐在租赁市场崭露头角,但违规经营日租房属于违法行为。近日,南京建邺警方就处理了一起违规经营日租房的违法行为。

9月初,建邺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称有人违规经营日租房。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某公寓楼下看到了该日租房的招租广告,并在现场找到了经营该日租房的房东及租住的房客。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某公寓楼租住了一套房屋,租期一年。他听朋友说经营日租房赚钱快,于是就做起了此生意。

在楼下张贴了出租广告后,不久就有生意上门了。房客刘某通过电话与王某作了简单交流,双方商定以200元一晚的价格出租。王某带刘某大致检查了房间,收钱后未检查对方身份证便把钥匙留下离开了。

然而,刘某仔细查看房屋后,认为花200元租住该房屋有些不值,便又联系王某称不租了。两人因退还租金问题产生了争执,刘某遂报警举报王某违规经营日租房。

警方了解情况后,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各类违规经营的日租房给旅馆业实名制化机制带来管理漏洞,给社会安全造成巨大隐患。经营旅馆业需要专门资质,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是违法行为,切莫因小失大,触犯法律底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建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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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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