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这4种情况,千万别只告公司!深圳劳动法律师谈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纠纷中这4种情况,千万别只告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个体工商户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把出资人一起告,追究出资人的责任。

劳动仲裁这4种情况,千万别只告公司!深圳劳动法律师谈劳动纠纷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自然人独资公司,由于只有一个股东,很容易产生权利滥用的情况,我们一定要在仲裁的时候,把这种财务不独立的老板一起告,追究老板的责任。

混同用工的公司:

关联公司在财务上实际上是一家公司,因此我们一定要把这些公司一起告,追究关联公司的责任。

以上这四种情况,如果你只告工作所在的单位的话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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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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