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霖律师简介「涉黄淫秽犯罪、性侵犯罪、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辩护

张霖律师简介「涉黄淫秽犯罪、性侵犯罪、食品安全犯罪」刑事辩护

承蒙信任,睿智如您,感谢关注。

我是张霖律师,刑事辩护。

本人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3年律师执业至今,刑事案件实战经验丰富。精通粤语、普通话,曾代理不少刑事案件,取得较为理想的办案效果。

本人长期关注和钻研的领域:食品安全犯罪、性侵犯罪(涉强奸、强制猥亵等刑事犯罪)、网络涉淫秽犯罪(涉组织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犯罪)

本律师接受确有冤情、确有一定理据的刑事辩护委托,唯此才有机会通过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不起诉、无罪或罪轻、缓刑、或二审改判。

希望通过共同努力,争取最佳的辩护效果,为当事人尽早恢复自由而战。

欢迎各位朋友交流指导,联系本律师,详见本号的置顶微头条

注:【本律师,逢案必亲办】

当事人需要实实在在有效辩护,需要律师花时间、花精力去研究案卷、去抽丝剥茧、去找出突破口,需要不废话、不忽悠的辩护意见。

本律师没有三头六臂,时间和精力都有限,并不是什么案都能接,望理解!如果我决定代理了您的案件,那么,您也就可以放心地交给我。

我深知:办的是案子,也是您或您亲属的人生。

所以,本律师,逢案必亲办。

张霖律师,近年经办的部分刑事案件(不断更新中):

1、Q某某,涉强奸案(经辩护,轻判);

2、H某某,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经辩护,轻判);

3、Z某某,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经辩护,轻判);

4、G某,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辩护,轻判);

5、D某,诈骗案(经辩护,轻判);

6、Z某某,诈骗案(经辩护,判处缓刑);

7、X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7年,经辩护,重审改判为2年3个月);

8、L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检察院量刑建议7-8年,经辩护,判处3年刑期);

9、L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辩护,不批捕取保);

10、C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辩护,判处缓刑);

11、L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经辩护,判处缓刑);

12、Q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经辩护,检察院作不起诉);

13、L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经辩护,轻判);

14、H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经辩护,轻判);

15、P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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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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