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广州代理的“番高商业秘密案”入选广东高院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天元广州代理的“番高商业秘密案”入选广东高院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4月20日至26日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宣传周。2022年4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保护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共6个),涉及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制造业、进出口贸易、新能源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中,天元广州分所陈东生律师、乔诗雅律师所代理的“番高商业秘密案”入选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番高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进出口充气橡胶制品、体育器材的企业,彭某泉、冯某仪夫妻俩均是该公司原员工,任职期间均签署保密协议。2020年6月11日,离职后的彭某泉成立格霖公司。2020年10月29日,冯某仪在番高公司敏捷数据安全系统中,将两份各有一千余名客户详细信息的“密文”表格文件重命名后解密并带走。冯某仪于次日从番高公司辞职,第三天入职格霖公司。2021年6月17日,南沙区综合执法局从格霖公司电脑拷贝、提取资料并委托鉴定,鉴定报告显示,电脑中272个邮箱、2148封邮件与前述两份表格信息匹配。番高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诉至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番高公司内含千余名客户信息的名单是公司的重要的商业资源,构成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护,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立即停止侵害番高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

案件解读

本案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权利人客户信息的典型案例。涉案客户信息涉及数十个国家、上千名客户的信息,是权利人长期经营过程中付出智力劳动和经营成本积累的重要商业资源。本案从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维度论述了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并通过全面调取勘验证据对三被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做出否定性评价,构成要件完备、举证清晰、认定严密,对于规范进出口贸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陈东生、乔诗雅律师自接受番高公司委托后,从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报案三个维度策划、推进该案。商业秘密类案件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证据的组织和固定。本案中,两位律师就番高公司两份客户名单的非公开性、保密性及价值性做了充分的举证,通过申请行政查处,固定到格霖公司、彭某泉、冯某仪侵权行为及侵权获利的证据。扎实、充分的证据为法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内容部分来源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东生律师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香港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

主要工作经历:

陈东生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擅长涉及商标、著作权、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领域及涉及合同、公司、金融等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曾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

乔诗雅律师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云南大学法学硕士/德国萨尔大学法学硕士

主要工作经历:

乔诗雅律师执业期间主要从事商标、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处理,同时在商事、建筑施工合同、金融等领域有丰富的争议解决经验。

天元广州代理的“番高商业秘密案”入选广东高院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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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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