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警惕!盲目相信“老乡”的法律咨询服务所可以“打官司”被坑1.35万元

李某:我要告一家银行,你有认识律师吗?

中间人:有啊,我认识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所经营人,还是我们安徽老乡呢,我帮你介绍下,让他收费便宜点。

李某:太好了,正愁找不到律师。

舒某:先付代理费,还有诉讼费,回去等消息。

【举案说法】警惕!盲目相信“老乡”的法律咨询服务所可以“打官司”被坑1.35万元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原告李某因与某银行抵押贷款合同纠纷,经中间人介绍聘请舒某(晋江市陈埭某法律咨询服务所经营者)作为案件代理人参与诉讼,但舒某收取13500元相关费用后,案件迟迟没有进展,原告李某向舒某催讨费用无果情况下,2019年10月,原告李某向晋江法院陈埭法庭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晋江市陈埭某法律咨询服务所退还相关费用。

【举案说法】警惕!盲目相信“老乡”的法律咨询服务所可以“打官司”被坑1.35万元

李某和舒某两人均为安徽人,当得知原告李某有官司时舒某谎称其法律咨询服务所具有案件代理资格,可以帮原告李某打官司,原告李某信以为真与舒某所在的法律咨询服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4000元代理费。而后,舒某仅代原告李某书写起诉状及整理证据材料后又以立案为由催促原告李某缴纳9500元的诉讼费(实际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无效的诉讼费仅需100元)。收取相应款项后,舒某根本未去法院立案却谎称已立案,在原告李某要求取消起诉时,舒某又以法院撤诉需收取一半诉讼费和代理费不能退还为由,仅退还原告李某3000元,余10500元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讨,拒不返还。

李某:都两年了,我的案件还没有进展吗?

舒某: 打官司哪有那么快,再等等。

李某:我不告了,你把钱退给我吧

舒某:已经立案,诉讼费只能退一半。

2019年10月原告李某无奈向陈埭法庭提起诉讼。经审查,舒某经营的晋江市陈埭某法律咨询服务所存在违规执业和乱收费行为。承办法官严厉训诫,舒某也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最终在承办法官居中调解下,服务所扣除必要费用1000元后退还原告李某12500元。至此,原告李某耗时近2年“委托代理合同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举案说法】警惕!盲目相信“老乡”的法律咨询服务所可以“打官司”被坑1.35万元

【法官提醒】

【举案说法】警惕!盲目相信“老乡”的法律咨询服务所可以“打官司”被坑1.35万元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时,不能盲目相信“老乡”,应尽可能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在需要委托代理案件时,更应注重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专门机构,在日常营业中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只是经过工商登记的主体,经营范围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无法律执业资格,处于游离在司法部门监督之外 “无人管理”的地带,存在诸多不规范行为。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法院门口周围挂着“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的牌子,该咨询机构根本没有法律执业资格,其操作模式通常是提供咨询时私自揽收案件而后转交其他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谋取不当利益,存在不规范执业,不遵守司法秩序的现象。所以,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时,应谨慎甄别“法律咨询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否则就会发生维权困难的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文:陈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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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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