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尽职 委托人权益如何保障?江苏省司法厅现场回应

交汇点讯 5月30日,江苏省司法厅上线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市民王女士反映,此前她委托南京一名律师代理自己的一桩诉讼,可是在此过程中律师的表现不称职。事后,她向南京司法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却一直没得到明确的处理意见。

律师未尽职 委托人权益如何保障?江苏省司法厅现场回应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海表示,在接到王女士投诉后,南京市司法局与当事人、代理律师做了详细了解,进行了调查取证。“代理过程中确实存在瑕疵,但按照法律规定,对该律师还构不成行政处罚。”李大海说,可以通过警示约谈等措施对律师进行相应的处理。目前,江宁区司法局已经对这名律师进行了批评教育。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张玮介绍,按照规定,律师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尽职尽责地向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律师不尽职代理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拒绝辩护代理、拒绝出庭;不及时提起诉讼、上诉;没有及时帮助调查取证保全相关证据等等。

如果律师违反了上述规定,要承担相应责任。“今后我们将会同律师协会,强化律师的再教育、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自身执业能力水平。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投诉查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相关的程序规则,进一步严格处置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玮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蒋浩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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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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