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分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咨询分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今天带来的律师咨询分享,是关于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很多读者在咨询时提出的问题,就是自己现在准备起诉离婚,想要确定自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

一、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管辖相关内容,第二部分是离婚相关内容。

管辖相关内容,主要是指原告必须证明自己起诉的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可以处理原被告的离婚案件——这是很多案件原告自己立案被告知审查不通过的最高频原因之一。

离婚相关内容的材料有:离婚起诉状、夫妻婚姻关系证明、原告身份证、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相关材料。这部分内容属于离婚诉讼核心,下文进行一一详细说明。

二、如何证明管辖、到哪里起诉?

1. 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原则上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起诉,如果原告有被告的身份证,可以到被告身份证显示的户籍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在某地工作、有社保记录等等,可以通过律师调取居住证信息、社保信息等等,从而在现居住地起诉而不是回户籍地起诉。

2. 特殊离婚案件可以在原告户籍地、现居住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中可以在原告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起诉:

(1)对方早已出国,不在中华共和国领域境内;

(2)对方已被宣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内容相关材料

1. 原告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签名、署日期。起诉状的模板比较多,需要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后参考。起诉状的核心作用是立案,一般不建议写的太复杂,同时起诉状提出什么离婚理由、展示什么离婚证据涉及到诉讼策略,每个案件确实都不相同,以秦嘉泽律师团队的两个案件为例,一个案件考虑到对当事人的保护我们将案情写的比较委婉,另一个案件考虑到心理压迫我们就会写的比较直接且详细——因此,不对被告进行分析的情况下很难得出统一结论。

2. 原告起诉必须提供夫妻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双方存在合法夫妻关系。这里最简单直接的证据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原告可以到自己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打印婚姻情况,同样可以用于立案。难点在于涉及到1994年之前按事实婚姻走的夫妻,双方可能没有任何的结婚证明,但是同村人员的证言、村委会居委会以及相关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可以作为证据确认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3. 原告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丢失或者被对方拿走,原告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补办。

4. 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身份证。

5. 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相关材料。这部分涉及的内容要结合双方的财产情况具体分析,立案时并不必然需要提交全部的财产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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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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