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并非唯一方式,史西宁主任团队用谈判拿到高额补偿!

诉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还有仲裁、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这些方式各有优缺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一个案例告诉大家谈判也是很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胜诉案情

河南信阳的村民赵先生,在某村中拥有祖辈传下来的住宅房院,其享有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赵先生同时在该房屋内做小本生意,用于生产经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

诉讼并非唯一方式,史西宁主任团队用谈判拿到高额补偿!

当地为了加快推进省道的翻新修建工程,将赵先生所拥有的宅院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依据当地颁布的征收政策,赵先生没有其他的安置方式只能选择货币安置,同时也不会给予赵先生另外的宅基地用于分配。赵先生对于这种独断的安置补偿方式并不认可,自行与征收方多次沟通都没有结果。眼看限期拆除的日期临近,赵先生的房子随时都有被强拆的可能,情急之下其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来办理此业务,帮他进行维权。

诉讼并非唯一方式,史西宁主任团队用谈判拿到高额补偿!

随后史西宁主任团队律师团来到了赵先生所在地了解情况、通过现场勘察、固定证据等方式,在史西宁主任团队律师的帮助下,征收方主动地提出要与赵先生就补偿事项进行实质化的磋商。

京康律师谈判风采

在京康律师团与征收部门进行首次谈判过程中,律师提出本案中征收部门仅仅提供货币安置补偿的方式明显与法律相悖,是违法行为。同时赵先生的主要诉求也是可以在村中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史西宁主任团队的律师在全面分析之后,认为本案应当将赵先生保留房屋的诉求放在首位,避免走漫长的诉讼途径。且当地的征收部门得知赵先生委托了专业的律师之后,明知自己的征收行为站不住脚,也主动要求与律师进行谈判解决该争议。

诉讼并非唯一方式,史西宁主任团队用谈判拿到高额补偿!

为了让当事人安心居住在当前的房屋,史主任团队在介入案件后便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对赵先生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全,让赵先生可以安心在村内继续居住。

在史主任团队到达当地的三天内,经过律师与征收部门的多次谈判协商,最终征收方同意对赵先生的宅基地予以置换补偿,不仅提供货币补偿还在村内为赵先生一家重新分配了宅基地,并提供相应的重建资金和临时安置居所。

诉讼并非唯一方式,史西宁主任团队用谈判拿到高额补偿!

诉讼不一定是在征地补偿的纠纷中唯一化解纠纷的途径,特殊的案件有时通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谈判同样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处理方式,是史西宁主任团队“对症下药”提供的法律良方。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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