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效果显著

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解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联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真诚的劝说原、被告和好如初,案件最终以原告自愿撤诉结案。

原告韦某与被告王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姻期间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被告长期不务正业,原告于2017年曾起诉离婚,经法庭调解及被告书面保证后原告自愿撤诉。近日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原告又一次起诉离婚。

立案后,办案人员经过分析,决定先行委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因是原告第二次起诉,在特邀调解员询问意见时,被告出乎意料地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较大,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联合调解也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断的交流协商过程中,法官逐渐感觉到,其实原告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想借起诉来约束被告,而被告也是对原告的二次起诉赌气才表示同意离婚。为了进一步印证,承办法官试探性的建议:“原告撤诉吧,两个人回家好好过日子,把孩子好好地抚养长大”。此话一出,原告果然没有太大抵触,承办法官遂决定联合特邀调解员一起对双方婚姻问题再次进行耐心真诚的劝解。

其实,原告的本意也是希望被告相信她,而不是无端的猜疑,而被告,也在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细致入微的劝说下,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给原告更多的宽容和关心。最终,本案以原告撤诉结案。纠纷得到温情解决,一个家庭得到挽救,一对差一点就劳燕分飞的夫妻牵手而归,联合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对近年来矛盾纠纷不断增长的情况,陇西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结合实际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2017年8月以来,以诉讼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平台,引入公证处、司法行政部门、妇联、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多种社会力量,实行“三对接三分流”工作机制,即通过中心导诉台对接进驻中心的特邀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对接县司法局驻中心工作室,向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公证处分流案件,进行委派调解和事项公证;对接中心立案工作人员,进行司法确认、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一年多来,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中心、大事不出法庭”的工作目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的审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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