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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用最直白的语言,告诉你婚姻和生活中血淋淋的真相。
作为一个婚姻家事律师,从业多年后总结发现被问到的问题排行榜前三名就是:
——「律师,这件案件有多少胜诉把握?」
——「我赢的机率有多少?」
——「我出了这么多律师费,应该能够赢吧?」
办理了1500+案件后,我对这类问题的回答是:
「我无法准确评估胜率多少,律师不是法师,我没有办法掐指算出将来诉讼赢或者输,如果有个直接可以包赢的律师,你敢请吗?
一场离婚官司的胜败取决于对于证据的搜集与灵活运用,有时候甚至取决于你的证据是否可以足够让法官信服。
但如果你委托了我,我会尽最大努力帮你争取到更高的胜诉机会」。
可能很多深陷在离婚泥潭里的当事人听到我这样的回答,恐怕觉得不太舒坦,他们希望能听到律师打包票,这样花钱才能买到安心。
但是你知道一场离婚官司的胜诉究竟意味着什么?
01离婚里的胜诉意味着什么?我经常说,婚姻里的一地鸡毛没有绝对的非黑即白,对与错,是与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位置去看待,都会有不同的委屈和道理。
尤其是离婚诉讼,多分财产就赢了吗?少分就输了吗?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赢了吗?没有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输了吗?
有些离婚诉讼,一方为了达到目的把对方攻击的体无完肤,虽然最后判贏,但是有没有想到孩子的探视权你还要不要了?
在这场战争里,输得最惨的是孩子,孩子在夫妻彼此的敌意中,绝对不会有一个安心的成长过程,孩子一输,父母双方都输。
作为一个婚姻家事律师,我觉得离婚事件中,不要去想怎么把对方痛击到角落,然后去期待对方在生活态度上,或是在诉讼过程中不会狠狠反击。四射的烟硝只会伤及无辜,也就是你们的孩子,还有耗完自己的内心。
02离婚官司想胜诉,用证据说话!回到离婚官司,准备离婚的人,我想应该没几个懂得如何正确搜集证据的。当然,专业法律人士除外。
不懂搜集证据,好比鼓起勇气上了战场却没拿对武器,惨败是必然的。按我们律师圈内黑话来说,打官司,打的可不是感情,不是比谁更委屈,比谁更能哭;打的是证据,是你掌握了多少有效证据。
原告VS被告,谁的证据有效,谁就能说服法官,更倾向于你的证据。
这是大多数人在面对离婚时的困惑,在我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发现,大多数人的证据意识都非常弱。
对于离婚官司而言,哪些证据可以让你的赢面更大一些。在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那么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民法典规定了11种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家庭成员;
5、遗弃家庭成员;
6、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
7、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
8、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9、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0、一方被宣告失踪;
11、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提交证据可以从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自己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夫妻财产分割合理性、合法性的证据等等。我整理了大概有以下9种:
“(1) 婚后感情不和的事实依据;
(2) 一方有过错(家暴、赌博等等)的相关证据;
(3) 子女基本信息、生活状况证明;
(4) 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证明;
(5) 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6) 房产、汽车、存款、保险等财产名称、数量、价格的证明;
(7) 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8) 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
(9) 其他证据。
“作为律师最后想告诉每个处在离婚的人,离婚必须讲策略,不然太容易被动,会在离婚斗争中吃亏。
所以,在没有搞清楚状况之前别贸然行动,有时候一些看似合理的举动,其实并不合法,直接导致证据不被法官采纳,损失重大利益。
婚姻这个东西,外人是很难评断对错的,毕竟朝夕相对的是夫妻两人,而不是别人。都说“好聚好散”,给彼此保留最后的体面,其实也是保全了孩子的名声和尊严。
当两个相爱的人已经不能给彼此更好,也看不见对方的好了,就请停止不断地互相消耗,要知道,与其互相折磨到老,不如放手让对方离开。
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也请不要剑拔弩张,给彼此一个体面的句号,给孩子一个更自在的环境,那就是离婚事件中「赢」的定义了。
END
我是陈瑶律师,坐标北京,执业1000+件婚姻家事案件,13多年的执业经验,喜欢听故事、讲人生,最擅长用最直白的语言,告诉你婚姻和生活中血淋淋的真相,如果你也有相关的困惑,欢迎找我聊聊。
如果你觉得婚姻生活像深陷沼泽,我愿意伸手拉你一把,带你一起走向光明。咨询微信可加:chenyaolvshi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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