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加、减少抚养费和变更抚养权?
今天我们讲一下,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同时子女抚养权在什么时候条件下也可以要求变更?经常接受到当事人的咨询,就是我跟某某某离婚好几年了,当时约定了一个抚养费,但是现在物价上涨,我是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
同时也会接到相对一方的咨询,但是离婚时我答应给了一个很高的抚养费,但是我现在失业了、得病了,如何申请降低抚养费?今天我们简要的讲述一下如何要求抚养费的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为原则。在原来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调解的情况下确定的一个数字。

·如果在实际履行明显不够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原定主要的情形就是原定的抚养费不能够满足现在的实际生活的需要。
·第二个是子女因上学、患病等重要原因。原来说需要的抚养费远远超过了约定的金额。

·还有其他的重大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相对方如果说申请减免抚养费的通常也有几个情况。
→第一个是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无力给付,而抚养能力的一方又有单独抚养能力的。
→第二种是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再婚后继父或者父母愿意负担孩子抚养费的部分或者全部。
但是增加后的减少抚养费的情绪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照原定的金额给付。可以减少降低或者免除抚养费的后恢复给付。这个具体的条文是根据民法典的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离婚或者判决离婚,都不妨碍离婚。之后子女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协议或者判决原定金额的合理的要求。
同时如果说在一方想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下,通常也是根据以下几个情况考虑:

·第一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严重患病或者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抚养义务的,有虐待、家暴未成年子女的,对未成年子女身心的严重、健康的严重不利的。
·第三种8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另外一方共同生活的。只有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
以上是关于该话题的解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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