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传承‖夫妻不睦,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不让对方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近日,一位张女士联系到“帮传承的律师,向我们讲述了她的遭遇。

张女士与爱人白手起家,至今已有千万家产。但是随着生意的红火夫妻二人的争执也随之升级,感情几近破裂。

帮传承‖夫妻不睦,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不让对方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

因多方面原因,夫妻二人至今没有离婚,只在2016年的时候,对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公证,将大部分财产落在张女士名下,小部分归丈夫拥有。

现如今,张女士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她非常担心在自己不离婚的情况下,一旦身故丈夫便可以合理合法的继承她的财产份额。

帮传承‖夫妻不睦,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不让对方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在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表示,在双方已经没有父母的情况下,如果张女士不离婚也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一旦自己身故,丈夫则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女士的财产。

如果张女士不希望自己的丈夫继承自己的财产份额,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解决困扰,遗嘱可以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指定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来继承自己名下的财产。

律师提示

“帮传承”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管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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