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轻伤害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轻微”

浅谈轻伤害案件中的

#犯罪情节轻微#

#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是#应当#免予刑事处罚。因此,#犯罪情节轻微#并不一定会免予刑事处罚,“第三十七条”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依法处理:

一、“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予刑事处罚。(好比商品本身就标价低不能坐地起价)

前适用情节:未使用凶器且被害人有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过错(互殴等);间接故意或者主观故意不十分明显(譬如拉扯推搡);正当防卫轻微过当等。

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好比商品打折后可以卖也可以不卖)

后适用情节:及时救助、自首、立功、取得谅解、积极赔偿损失、刑事和解、认罪认罚、未成年人等。依据两(最)高联合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2021年7月1日实施)分析研判,一般情况下,“犯罪情节轻微”的㡳线是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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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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