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护洪湖湿地生态,6月14日,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洪湖保护局)联合洪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湖法院)在洪湖保护局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洪湖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海砚、洪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祥席共同为审判点揭牌。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

此次审判点的设立,是洪湖保护局是继联合武汉海事法院、荆州中院共同签署了《共建洪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框架协议》后又一次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入践行,切实提升了洪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护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了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共治,形成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强大合力。

洪湖保护局将以此次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为契机,扎实做好洪湖大湖的禁渔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科学合理修复,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洪湖保护局力量。(记者赵叶秋 通讯员张叙莲 张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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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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