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通常在合同内容当中,违约责任都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对于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好的。日后要是发生了违约行为的,则就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大家知道该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违约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

  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合同违约赔偿种类有哪些?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1、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2、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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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确定方式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情况是大量存在的。此时,违约方就要对守约方承担一份违约损害赔偿。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个大类,一是合同约定损害赔偿;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通过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来确定,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着明确的规定。

  约定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包括:①预定性。即损害赔偿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在缔约时即预先约定。②从属性。即它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题。③条件性。即约定损害赔偿条款在主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并不能当然生效,而只有在发生了违约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后才能实际生效。

  二、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受害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规则。

  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对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可见,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现有财产的减少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后者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我国《合同法》采纳了完全赔偿原则,体现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完全赔偿就是要通过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从而弥补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使受害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或恢复到合同能够得到适当履行情况下的状态。

  根据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应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实际损失则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可得利益的损失,是合同履行后可以实际取得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的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的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因此,尽管它没有为当事人所实际享受,但只要合同适当履行当事人就会获得的。

  完全赔偿并不意味着各种损害都应当赔偿。在违约中,对于因一方违约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死亡及精神损害的都不予赔偿。这是因为:

  其一,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形式不包括赔偿人身伤害、死亡及精神损害;

  其二,这些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的。如果要使这些得到赔偿,将会使订约当事人面临合同的不可预测性,从而妨害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三,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利益的,受害方可主张违约或依照其他法律主张侵权。也就是说,竟合时,当事人只能主张侵权或违约之一。但侵权的法律依据不是《合同法》,而是其他法律有关侵权的规定。

  合理预见规则。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才应当对这些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损害不可预见,则违约方不应赔偿。采用合理预见规则的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在交易发生时,合同当事人对其未来的风险和可以预测,才能计算其费用和利益,并能够正常地从事交易活动。如果未来的风险过大,则当事人就难以从事交易活动。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

  合理预见规则的适用应注意三点: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总额的规则,不仅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的损失。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可能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情况加以判断。

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虽然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合同违约的违约金可双方进行约定,但仍不可过高,也不可违反合同中规定的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

  合同法114条第2款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因此,违约金约定的赔偿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可要求调整违约金至等于或接近于实际损失,当然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法定违约金有哪些规定

  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

  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关注法鸷咨询公众号,底部留言或者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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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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