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法律知识:自己打官司如何确定去哪个法院?

发生法律纠纷后,除了准备好起诉材料外,最主要的还要确定属于哪个法院管辖,就是去哪个法院起诉哪个法院能受理,可不是想当然的我在哪住就去哪个法院。

一】首先是级别管辖,我国法院分四个层级,一是基层人民法院,二是中级人民法院,三是高级人民法院,四是最高人民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即区县一级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我们国家是两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即市中院上诉。

2、中级人民法院即市级的,除直辖市,一般每个市只有一个市中院,主要管辖(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情复杂或标的额在几千万以上的);(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即省一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一个,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只有一个,就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那一个,管辖(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二】其次是地域管辖,为了防止滥诉,奉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有原则就有例外,以下几种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再就是专门管辖,这个我们用到的不多,指的是除了地方法院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受理与其相关的诉讼。

四】最后就是裁定管辖,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被告)对管辖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总结:一般在现实生活中,与我们关系密切的就是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看纠纷类型,一般侵权案件的话就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借款合同是原被告住所地都可以。基本上被告住所地是通用自然人的话一般是户籍地地址,公司的话是公司注册地,这个在企查查或企业公示网上都可以查到。

先大致说这么多,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评论或私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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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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