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纠纷后如何维权?南京14家“一站式”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来帮忙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受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发生劳动争议后,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现实生活中,部分劳动者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得不够全面、准确,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往往面临着种种困惑,对依法维权望而却步。如今,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得到“一站式”解决了!7月28日,位于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的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正式揭牌启用,8名调解员获聘上岗。

发生劳动纠纷后如何维权?南京14家“一站式”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来帮忙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驰介绍,联合调处中心既是“一站式”建设和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之举,也是新时期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创新之策。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起,在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市人社局会同市中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积极探索,率先部署,在全市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减少企业和当事人诉累。目前,南京依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区两级共14个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近3年来,全市14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累计接待来访群众约12万人次,受理各类劳资纠纷近6万余件,成功调解案件4万余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近1万件,南京市近两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均保持81%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有效将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有力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丰友芳表示,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的建立,是南京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大胆实践,开辟了全市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新路径,探寻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南京新实践,营造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优质营商环境,打通了服务百姓维权的“最后一公里”,为南京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做示范、走在前的引领作用。

发生劳动纠纷后如何维权?南京14家“一站式”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来帮忙

据了解,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有效整合劳动争议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咨询和援助、信访接待等力量资源,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案件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处理、联动办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程序紧密衔接、信息共享共用。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按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范围,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比如: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规定,在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等情况由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依法受理,在区(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及区(园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等情况由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依法受理。

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莅表示,要把联合调处中心建设成为民服务的“主阵地”,打造成企业职工的“娘家人”,建设成社会稳定的“助推器”,进一步巩固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的经验做法,展现具有南京特色的“三级联动、四方参与、五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模式,不断优化打造高标准、示范性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南京样板”,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走深走实。

(校对 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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