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双方当事人对该调解协议均无异议,请确认无误后签字。”近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2月22日,张某需用王某土地,与王某协商达成协议,张某向王某支付17000元。同年3月份,张某因自身原因不再占用王某的土地,与王某协商退款,王某退还部分款项后下余2500元未退还,故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郭光真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双方又系亲戚关系,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案件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问题,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详细分析利弊,积极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张某款项2000元(已当场履行完毕),为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后,渑池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定分止争,积极运用多元化调解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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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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