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谋私利 为谋私利,不择手段

日前

祁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以销售假药罪

判处陈某某

拘役三个月 缓刑五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退出的销售假药赃款二百四十元

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

从不谋私利 为谋私利,不择手段

经审理查明:

2018年3月21日,安庆阳光保健品商行工作人员舒某某、黄某某到祁门县箬坑乡吉康大药房推销“蝮蛇玉竹胶囊”,被告人陈某某以每盒8元的价格购买了 20盒“蝮蛇玉竹胶囊”。陈某某以每盒2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12盒“蝮蛇玉竹胶囊”,之后因为害怕将剩余8盒“蝮蛇玉竹胶囊”丢弃。2019年2月2日经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蝮蛇玉竹胶囊”具有药品属性,按假药论处,定性为假药。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如实供述其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庭审中真诚认罪悔罪,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如上判决。

从不谋私利 为谋私利,不择手段

法官释法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来源:祁门县人民法院

版权声明:本站发布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染墨绘君衣染墨绘君衣
上一篇 2023-01-29 16:19
下一篇 2023-01-29 16:39

相关推荐